女人最黃金的時候是17歲到25歲。
再這個時期佔了大多數時間的男人,如果不跟她結婚,似乎也是一種道德的壓力。說難聽點,占著茅坑不拉屎。好像如果大學四年都在一起的人,到最後不結婚就是一種罪惡;好險,這都還是自由戀愛,至少心甘情願-即使是因為不甘心花在對方身上的黃金時間就此浪費,而選擇賠上一輩子的,也算在內。
我們的上一帶,似乎都是這樣子過來的。
不論有沒有對象,到了25歲,一律相親結婚-她們深信著,只有門當戶對才是最好的婚姻。誰又可以確保那美化過的「門當戶對」?最典型的失敗的例子,我小叔。基本上,婚姻可說是所有家庭不睦、兄弟鬩牆、父子決列等等情節上演的主因之一。老媽也告誡我不要結婚,我雖然認同,但覺得某種程度來說,女人不結婚算是一種玩火自焚的行為。
怎麼說玩火?
「男人越老越值錢,女人越老越下賤」至少在外表上,這點是無庸置疑的;臉上的皺紋、乾燥的肌膚還有男人巴著年輕女孩不放的情況警告妳-
「醒醒吧,喜歡歐巴桑的男人可不比你高中使用男人有如一次性餐具一樣多」
實際例子是今天某位年近四十的同事說著,以前追馬子超難追,現在追女人只要有點年紀,還滿好到手的;言下之意是,如果妳不要,一堆人還後面排隊,這時候的女人供過於求,因為男人還是巴著年輕女孩不要。雖然我認為這種情況是劣幣驅逐良幣,只要沒有那些上了年紀的女人把自己視為二等品已出銷為主的心態,基本上老女人還是有一定市場。當然,在沒有婚姻羈絆的情況下,可以玩的很瘋、玩的很久,只是最後赫然發覺自己玩的本錢已經被年輕女孩奪去的時候,謂之「自焚」。
然後,我的青春在我不了解他的重要的情況下,肆無忌憚的被我耗空殆盡。
我16歲,在高中唸著不知所謂的書,好點的是,我下課可以去逛新崛江,不用補習,更好點的是,我在我的制服上大做文章,雖然老是被叫去教官室,但我以這種叛逆為傲。
我17歲,進大學前夕,終於忘懷了初戀的創傷,接受下一個人,慘的是,也是個錯誤。
到此為止,我相信我的生活即使沒有黃金到,但該嚐過的也沒有少。
我18歲,剛進大學,沒想到從此開始,我的黃金生涯,好像開始變的不太值錢,竟任我任意揮霍到老來後悔。
青春,原本就該是拿來炫耀的。我曾以青春為傲,高中16歲交的網友,說22歲的大學生是叔叔。只是當自己22歲的時候、不知不覺的時候,到了該被叫「阿姨」的年紀,自己卻不想承認。
青春是一種機會成本的概念;回眸一笑迷眾生,稍縱即逝的關係,淺嘗即止的味道;比上妝點只為伊人心,細水長流的關係,刻骨銘心的烙記,也是各有所好,唯讀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但有時想,因為「想多嘗試」而分手的女生們,是否真的也讓自己的花香倩影廣泛的霑點在其他人身上?若真是這樣,可真是太羨幕了。只是最慘的就是花了黃金時期在某個人身上,到頭來卻是一場空,浪費青春、沒了愛情,算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但是因應社會環境的變遷,大部分的女人黃金時期會是浪費的。兵變、大學畢業分手…就是了解青春不再的一種體現。
康康的思想其實說保守也是、說現實也是,但即使保守,他的想法也算是保護女生的作法-至少保障了女生不會因為需度青春而感到後悔,他提倡,找到男朋友還是快結婚好。(但若這樣,結了婚又離婚的女人不是更慘?!)
我的花已在孤芳自賞下謝落殆盡,著實在任性後才知道時間對女人的殘酷,在臉上的皺紋、在男人的嬉笑、在女人的安慰。然後我現在開始面臨危機,年華老去的危機、失去的危機、接受的危機…其實危機一直都在,只是我老裝做沒看到它而已。今天大家還是用井底蛙的觀點去說明這件事情,但我知道,這都不是真的。
男人啊,女人啊,可以說一樣可惡、一樣可悲、一樣可憐、一樣可恨。只是看今天自己抓對了哪些元素放在身邊而已。
青春、身價,就是決定你該抓住哪些元素的主要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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