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公理喚不回
(特偵組偵辦立法院長王金平等人涉嫌關說
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等人不要上訴
立委柯建銘案件)
全案只檢察總長黃世銘遭起訴
世間之謬莫此為甚
{檢察總長黃世銘}
總是嫉惡如仇 守住他的戰線沒有一點動搖與懼怕
從不應酬沒有私交不許家人有存款以外的財產
絕不收禮家中不待客
莫讓關說案成為時代之恥ˊ 檢察總長黃世銘被台北地檢署依洩密等罪起訴,把王柯司法關說案再度推向反高潮。整起事件,正朝向「關說者沒事、揭發者有罪」的方向發展。
黃世銘在結案程序上留下瑕疵,招致洩密及違反通訊監察之罪,這是他必須承擔的責任,無法推卸。但從國家體制的健全而言,政治關說司法的主題竟乏人聞問,各方卻在程序的枝節上打得如此虎虎生風,豈不諷刺至極?目前的景象是,檢察系統分裂各擁其主,棄司法核心價值於不顧;藍綠政黨各取所需,法院更是袖手旁觀,對王金平黨籍案緩步處理。俟黃世銘被犧牲定罪,司法又能贏得什麼尊重?
台北地檢署起訴黃世銘,證明我們的檢察官足夠獨立,小檢察官照樣能起訴總長。不過,起訴書將王金平涉及關說司法簡化為「個人事項」,將關說司法的利害關係「極小化」,卻將辦案程序瑕疵「極大化」,並極度嚴格認定監聽資訊公益公開的範圍;以如此不對稱的標準認定黃世銘違法,恐怕也同時傷害了司法。
黃世銘處理王、柯關說案,程序不周確難服人。特偵組檢察官還在問案,監聽還未下線,形式上仍屬偵查中的樣態;黃世銘決定將此案由「刑事不法」轉成「行政不法」,僅是他個人心中的認定。而他錯引憲法第四十四條院際爭議時由總統召集會商解決的條文,急衝總統官邸報告,也讓關說案招致憲政爭議。
但剝開重重糾葛,回到洩密罪的構成要件,要論究的是:黃世銘在案件偵查中向總統報告,是否真不符合偵查不公開的例外規定?亦即,為維護公共利益、保護合法權益等情形,檢察官可將偵查秘密告訴非辦案人員的其他人。
黃世銘多次說明,此案事涉立法院長的高層級,就連行政院長也無法處理;此外,因傳喚林秀濤,可能使消息外漏;為避免關說案不了了之,且讓總統對於國會議長關說案先有心理準備,他因而向總統報告。這些考量,是否如檢察官所認定完全「不符合公益」,值得商榷。否則,過去檢察官因辦案須搜索特定機關或約談特定人,都先向機關首長打招呼,豈不都構成洩密?且如同黃世銘交給總統的專案報告裡記載,最高檢訂九月六日前完成偵查作為,結果也確乎如此,特偵組的偵查方向及進度並未因向總統報告而受影響。
此次,檢察官不接受黃世銘所稱關說涉案者「層級高」的說法,且數落黃世銘,若辦理類似「層級太高」案件都可置制度於不顧,恐生「專制復辟」。這樣的說法,恐怕小看了立法院長關說的層級;這不但是史無前例,未來恐也少有。即使從事後諸葛的角度看,檢察總長該如何做才能兼顧體制、又達到懲治效果,至今仍是一團迷霧、意見紛紛,豈如檢察官所說「處理制度與機制俱在」那麼輕鬆!
關說案喧騰近兩個月,黃世銘四面楚歌,刑事、行政懲處齊發;然而,反觀立法院對自家人關說司法,又作了什麼處理?不僅紀律委員會一路推拖拉,對於「立法委員行為法」應該增訂罰則補強關說司法之規範,立院也全都裝聾作啞。把黃世銘打倒,是在消滅台灣司法的大敵,或是守門人?
黃世銘犯下行政疏漏,自該負起責任;但向總統報告議長關說案,是否如檢察官所訴構成「洩密」罪名,恐怕有待商榷。黃世銘性格孤傲,面對自己的疏漏遲不道歉,致朝野立委皆欲除之而後快,但這正是政治對司法的反撲。而地檢署起訴黃世銘,真的是台北地檢署六親不認的英勇義舉,或如外傳是曾勇夫人馬「加倍奉還」的報復,司法人用自己心中那把尺想想吧?
黃世銘的去留並不足惜,令人扼腕的是國家的體制、司法的正義、社會的價值,在政治勢力、個人恩怨與派系糾葛的角力下一再被模糊與犧牲;同時,細節與形式不斷被放大,主幹與實質卻被當成無物。如果各機關輕忽政治關說案侵犯司法權的本質,最後遭到犧牲的將不只是黃世銘,而是時代對抗特權、釐清是非的勇氣。若關說案的本體消失在風中,那真是廿一世紀的台灣之恥!
黃世銘遭起訴 檢評會照樣調查
中央社 – 2013年11月2日 下午3:0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成員彭文正對北檢依洩密罪起訴黃世銘一事表示,檢評會為獨立作業,不受北檢等其他單位的決定,而有影響。
特偵組偵辦立法院長王金平等人涉嫌關說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等人不要上訴立委柯建銘案件,全案在9月5日簽結,但檢察總長黃世銘卻在8月31日就夜奔總統官邸,以專案報告書面及口述告知總統馬英九這起關說案,黃世銘涉嫌洩密及通保法罪,昨天遭台北地檢署起訴。
彭文正表示,檢評會的委員們一致認為,台北地檢署、監察院及檢評會本身是3個獨立平行的調查單位,檢評會是不會因為先出爐的判決(起訴)或其他相關單位的決定,而有所影響(調查狀況),包括約詢的證人與證物,檢評會是獨立作業。10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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