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etimes有些女人相知甚悉或是素不相識,
當你帶著欲望與勇氣的開口說:「我要和妳做愛。」
是的,是「我要」,不是「我想」。
想,只是停留在腦子的想法和滿溢的精蟲共伴相生的存在。
要,是種很明確的動機也是目的。之前曾經提過這概念。
欲望九分,勇氣一分或是勇氣九成,欲望一成。
可能根本完全的勇氣或是完整的欲望。
當得到一個默然的反應(答案),也沒有什麼好意外不甘心的。
不見得是你的條件不夠好。單純的,她們不會也沒想過和你做愛,無關乎願意與否。
身邊是有幾個這樣的女子,若我說我不想和她們做愛,沒和她們提出做愛的要求。
要不就是我腦子有問題,要不就我在騙這些正看著我的文章的人。
JOJO,認識她近一年的時間,也可以說我花了近一年試圖和她做愛。
機會渺渺,但賭一賭自己的運氣還能差到什麼地步。
看彼此經驗的交流文章。
有天她說:「你這個人挺有趣,知道還會來找我聊天。」
「我還蠻喜歡你。大多數的人知道約不出來就消失了,還有的檢舉我名片。」
「我嘛,這樣說好了,妳和我都很愛玩。如果有機會,早談定了。」
「早不知道做幾次了,偏偏,不是沒感覺就是沒時間。」
「也許多個人分享,交流經驗,是維持關係的方式。」
「很可惜,談不定的是我的情緒。就算我情緒來,也找不到你。」
「也是,有我的電話,也不在妳身邊。趕過去,妳也冷了。」
「總是很難說,不勉強,不強求。」
人以動物分類法,我只分成「披著人皮的人」、「披著狼皮的狼」、
「披著人皮的狼」及「披著狼皮的人」。
最原始的就是「披著人皮的人」。這沒有什麼不好,只是,人是種很偽善的動物。
明明知道嘗不到的那個女人,永遠是最香甜可口的。
還要符合大眾期待,故意說著冠冕堂皇的道德論。
要不就是明著講些規世勸俗的話語,私底下是「嘴唸經,手摸奶,腳踏查某間」。
友人W曾在聚會閒聊有朋友就是某人辦公室主任秘書,人前穿的西裝筆挺。
還不是斯文敗類,人面禽獸,進出私人招待所玩見不得人的事就像回家睡覺一樣自然。
Underworld的underworld,這算是「披著人皮的狼」。
「披著狼皮的人」這種人滿吃虧的,他們的外在早就被刻板印象定義。
外表好看的男人女人在交通違規時被放一馬的機會也不是沒有。
有些人即使沒喝酒,剛好不得警察的緣頻頻被臨檢。
又沒膽子當下和警察對著槓,事後放馬後砲宣洩自己的不滿云云。
最後是一終極的進化種「披著狼皮的狼」。
我說的狼皮不是上面提到的外在吃虧。是一種任何人都能在他或是她身邊,
馬上清楚的感覺到他們散出的氣息質感,和普羅完不一樣的。
他們所選擇的,也不容易被人瞭解。於是容易被評為不合群、特立獨行。
大多數的創作者,特別是手作品的創作者很難成功。媒體包裝的力量是很神奇的。
米奇鰻、邦尼兔還有戰鬥毛、米魯蛋、彎彎都是很成功的指標人物。
千分之一的成功選出後,再一次的千分之一成功。
當我們看到他們出書、設櫃駐點的光鮮亮麗的成就,
是真的有過不足為外人道的辛苦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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