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一定是明顯不適合才分開吧?
十七八歲的懵懂。
「為什麼一定要愛我?」
「為什麼一定要分開?」
臨別前的撒謊,都講的讓人不信服。措詞簡單愚拙的令人捧腹。
太多太多的為什麼,交錯編織可有可無的信念與謊言流轉成真實性。
一定要有理由,我們才值得分開?
二十七八歲,為了是下個可能的十年的現實共存。
約會遲到或是牙膏亂擠之類細如牛毛家庭瑣事。
「妳就不能幫忙洗碗嘛?」
「你不想去倒垃圾就是了!別忘了,今天輪到你!」
八年來的戀情抵不過熟如家人的不尊重。
不能理解同居多年或是日後有幸嫁娶,或是不一定選擇決定眼前的女人男人,
該有的禮貌還是得適時表露。
Queen及她男友同居多年。最近不免多次抱怨老是喜歡在一旁偷看她的動作。
常看到她上上下下Msn,知道當晚她男人在家。
休假也好,上班前也好,她就得顧及他尊重他。
無法和我這位她男人以外的「精神系男人」多所聊天。
精神系男人,印象不錯是必需,僅僅及好友之格。
無話不談,舉凡八掛哈拉調情。
底線是默契,不見面是默許。要她早點休息擇日再聊。
知道她男人就在旁邊,似有似無的全程緊盯。就怕有個「意外」發生。
妒嫉還有男人能取悅她。
她有時很羨慕我是一個人或是遠距離的愛戀。
不用被束縛,不會緊迫盯人。
不怕有人趁虛而入?那是騙人的。更泰然的笑笑說這陳腔濫調。
多年來多次被提及的。
怎不怕有個實力更好的男人出現讓她動心?
已成決定?我不能改變。
已是事實?我無法改變。
出軌有部分原因,男人要扛負起這很大的部分。
給點空間?男人適合給點空間嗎?站在男人的立場,
我無法替男人說好聽話爭取權益。
男人總給女人設限。答應交往那一天起,女人就被男人視為「所有物」。
「獨佔性的所有物。」
妳不能穿的太裸露走在路上,被陌生及熟識的男人們欣賞。
說穿了,雄性荷爾蒙急遽上升,挑釁與捍衛「衍生性財產」。
不樂見被意淫著。
妳不能每個月任意花錢買限量包包買美美的鞋子
我買下全新電腦零組件,是為了上網練功打怪。
男人,你希望身邊女人是如女神般的林志玲前,
想想自己有沒有等同具備言承旭的身段。
沒有?那好!你也沒有什麼好苛求與奢求。
Pat是另一個認識多年的友人。和Queen的共同點是都有個交往八年的男友。
只是她近期決定分手。
初聞她的決定,適逢我剛淡下正式分手一週。
「該說祝妳分手順利嗎?」
「謝謝,我很需要。」
主動抓包男人犯了一個所謂「全天下的男人都會犯的錯」。
的確,家花哪有野花香。又刺激配合度又好。
人性就是賤。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
得不到的愈是心癢,愈是想沾一口。男人甚於女人。
不是友人「配合度」不好。男人愛偷吃眼光真的不是很高明,
看了看野花的相簿。
更鼓勵提早提出,沒有非要這男人而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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