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太執著眼前見到的一切,也太奓求我們能掌握一切。
有了得失心。幾乎都在說謊。連我有時都會相信那就是真的理由。
到後來,喜歡一個人,都會不斷的問自己:「真的嗎?」
於是不斷的惡性循環。直到找到出口,或是對方比自己更肯定。
那時我們才相信,那是真的幸福。
除了我,你還有另個真的愛的女人吧。
看來我瞞不了妳。除了微笑外也不能試圖改變什麼。
清楚的感覺到你的眼神,那2種亮度,即使差了萬分之一。
上次出差回來,我的心老懸在她那。分開的第一分鐘我就好想她。
我不會形容那是什麼樣的感覺。確實充滿了整個心。心是甜的。
曾經和她有過爭執。任誰都覺得不可思議的情況下爭執。
沒有誰對誰錯,就很單純的為自己人生的信念上的意見不同。
我們仍是喜歡對方的。
各自過著自己的人生一段時候後,
這幾個月來,我很想她,不自主的想起來,很想見她。
她問了:這次怎會想下來找我,該不會是專程和我吃飯?
我很肯定的告訴她我的念頭吧。
別生氣!語畢吻上了羽燕的唇。知道她會為此不悅。
認識她在前,上了妳的床在後。
妳和她都有種氣息不自主的靠近,令人非吻上唇不可的誘惑。
又是如此不一樣。
那你們……….
我們?別多想。
那天陪了她去看她喜歡的展覽。她對展覽的興致一直都高出我許多。
早在第一眼就被她的氣質吸引住了。
我不討厭看展覽。管理學系出身,有更多人文氣息。
我一點都不像是從管理系畢業。
作品的風格若並不是非常的喜歡。
還是會靜靜的坐在畫作前,陪著她也好。
構圖的方式、比例我都不在乎,看的是顏色想表達出的畫者的心意。
我喜歡顏色對比強烈的作品,紫對黃或是藍對白之類的。
2次下去都剛好是七夕前後。在回來的途中,我才發現吧。
她也說了:「你每次下來都是剛好會下雨」
那時,我才知道,原來,我們都記得對方的細節。
我有種想留在那的感覺。
去很有趣的一家店吃茶點。捨不得的感覺一直到現在。
盡情的在店內搞笑,一堆可愛的大同寶寶。
我很少看到這麼多大同寶寶齊聚,還看到超級古早的腳踏車。
那天是真的開了眼界。
我既不想走,又得在隔天一早準時出現在公司。
很希望那天能待的久一點,一起去逛逛夜市。
想買付耳環送她吧,她戴起耳環很美。
她和我一樣,都是不婚。結婚是很淺薄的型式。
結婚就真的等於保障嗎?就等於永遠了嗎?
答案妳自己最清楚不是嗎?
不結婚就真的不會快樂嗎?
很多人結了婚反而不開心。妳不否認吧。
在一起的目不就是為了要開心的一起度過許多時光。
對妳,我也是一樣的。妳也很清楚妳不會為了我離婚的。
我………我曾經有過這種念頭
只是想想,就只是想想。你可是個危險的男人。
「只要開心,不要婚姻;只要同居,不要小孩。」
妳多久前知道我有好感的。
有誰會每次開會老是微笑著看我的眼睛,
看似無意的側頭撐著看著我晃動的高跟鞋。
妳是種性感的表現吧。
攪亂了一池春水。不!是好幾池春水。
妳是在說妳嗎?
我是在說你,別再裝傻了,OK?這時還在不正經。
你不是只有我這樣說吧。
玩樂就要盡性囉。不然就失去價值。妳就很有玩樂的價值。
感情嘛,她必定是一個很重要的人。
不然不會值得你在玩樂中說她。
目前這樣……就已經滿足了。
沒有誰欠誰吧,只是我不懂事將幸福往門外推。
如同我朋友說的。
極力想拉回這段失去。
那天,我會勇敢的吻著她的手說我願意。
再將未能及時戴上的戒指套上她的無名指。
憑感覺吧,誰知道呢?妳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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