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吃飯時看到新聞,說有個神似某位名模的小姐,到婚姻介紹所找非常金的金龜,報紙的評論說因她認為錢是一切,所以願意出賣肉體,男友說她在打知名度,這樣才能賣到更高價。偶爾,當工作不順心生活不盡人意時,外表還算不錯的男女,會想利用還在的青春魅力,去得到更舒適的生活,不用為錢煩心,好像就是更好的,現實也真是如此,如果能用錢買到夢寐以求的許多東西,只要不觸法,有何不可呢?但許多人卻是提不起勇氣,因為尊嚴因為要求平等因為害怕這樣的改變會帶給旁人傷害。看這篇報導,不禁想著是否她看了太多言情小說,相信裡面羅曼蒂克的情節會發生在她身上,或是因為年紀漸長沒有承受現實的勇氣。不管原因為何,我個人倒是很佩服她的勇氣,只是我很懷疑她是否真能過得心安理得,當事情如她所願,過了心想事成的日子,如果有了悔意,那後退的路在哪兒?或是對象並不如她所想,而是一個騙財騙色的登徒子,又情何以堪呢?就像我對我母親說的,如果要找有錢人,當然就是選擇企業家的第二或三代,而不是賣便當的小老闆,或是立委代表等政治人物,而且自己個人本身條件一定要很優,大學或研究所畢業,外語能力極好,對於專業領域有所專攻,就算只是個美容師都可以。我也很佩服她的天真,以她的條件,在大陸是一大把的,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有人會說,如果有這樣多的優點又何必如她一樣撈金呢,就去嫁給富商就可以了,或是在工作上也就不缺錢啦。確實如此,與其賣自尊去求別人,還不如努力一點,找個不需太有錢的對象,兩人有著共同的目標,這樣會務實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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