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時,我們班票選自治市長候選人。
一開始老師問我們投票方式,看是要舉手還是用寫的。
我是想用寫的啦,但大部分人覺得寫的太麻煩了,
結果就提名舉手投票。
感覺大家不怎麼熱烈,提出來有人附議的只有我和劉弘煒,
也沒有每個人都舉手。
後來劉弘煒就當選了。
但老師說他很不滿意我們的態度,
然後就只好選第二次。
這次有八個候選人,每人可投兩票。
還是劉弘煒當選,我第二高票。
結果確定了,但我心中卻一片混亂。
我知道大家挺他,可是我...算是有點不服氣吧!
我認為我自己比他強,哪一點都一樣。
可是,我們班沒有「政黨的運作」。
我,應該能吸引更多老師或學弟妹的票吧!
畢竟我認識的人比較多。
接下來那節是歷史課,恰好講到「宋遼金元」。
我在想,王安石很棒,但卻失敗了,
原因是他太過自信。
而我,是不是和他一樣呢?
兩次投票都投給自己。
我終於知道劉弘煒有個比我好很多的點,
那是「氣度」!
他兩次投票都投給我,選上了還懂謙虛推辭。
我卻只會小心眼!
我很高興劉弘煒當選我們班的自治市長候選人,
因為這讓我學到了一件事,比起當選重要很多的事!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