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小咪轉來曾維瑜的文章〈分手的有效期限〉跟我分享,其實這不是我第一次看到這篇文章,早在好久前就在朋友的網站分享中看過了。
還記得第一次去上曾維瑜的廣播節目那天,跟同事赴約的那天,我在路上一直哭,是了,那個上午就已經在辦公室崩潰過一次了,那時是我跟他第一次分手。
那時的曾維瑜挺著大肚子,即將待產。
隔了約莫半年我又到相同的錄音間,看到的是一個成為母親的她,看起來顯得成熟圓滿。看起來,似乎跟那個老討論著愛情、寫著愛情的曾維瑜很不一樣。
我常想,那些順利進入婚姻、結婚生子的女人們,當愛情已不再那麼重要,不再需要佔據所有的大腦與身心,那時候的女人們總是如此自在地成為一個母親、一個妻子。究竟,一個女人是有了一個穩定的關係時,她才會開始找到自己舒服的生活方式,又或者她是先找了自己的舒服位置,才找到一個適合自己的男人呢?
我以前常想,我或許會未婚生子。為的是希望有自己的孩子。我常想,我是那種愛小孩超過男人的人。直到他,我才知道,我一點都不用擔心,我不會只愛小孩不愛他。
養了貓之後,那種想要小孩的感覺,就不再常出現了。抱著他們,餵養她們,看著他們單純簡單的可愛,就能由衷感到這種什麼也不用想的溫暖開心,因為她們,我時常可以約略感受到那種身為母親的喜悅。不再像好久以前,覺得自己需要生個小孩。
曾維瑜的這篇文章寫的很好。
好多段都這麼貼切地說出了分手之於人們的心理影響。
她說:「神奇的是有時一覺醒來就沒事了,就像發燒一樣,昏睡了好幾個晝夜之後,突然有一天清晨,你聽著窗外的蟲鳴鳥叫,張開眼,覺得自己好了,知道自己好了。」
而這樣的神奇狀態,其實已經出現在我身上好多次好多次了。
但神奇也不幸的是,那樣的狀態也會在下個說不準的時刻消失,然後沮喪自己還沒有離開。
跟朋友吃飯時,抬頭突然看見對面商家的店名,有他。
在下一個悲傷日子裡,不自覺就走進這家店裡,彷彿一切可以得到暫時安慰。
有時候老天給人的考驗遊戲仍會時常出現,他跟她的名字經常會出現在商店招牌中,試探自己還在意多少。
印象最衝擊的一次是,去年初嗎?或是更早,當時的我們,我已經不記得是在分手的狀態還是在很好的狀態了。那時在公司收到一個莫名其妙寄來的東西要我簽收,上面寫的是「X○快遞」,「他跟她的名字的快遞」,狠狠地把我釘在原地,良久。
有時候我也會問老天爺,難道不能出現他跟我的名字在一起嗎?
有那麼一次看見,居然開心好久。
而這是前兩三個月前的事吧。
這樣的開心很快就會在我回到現實中轉變成悲傷。
「天啊,我還在玩這樣的遊戲!」
昨晚仔細看著自己這陣子的所有,才看見,我的生氣。
我的努力和我的生氣。
我的理想和我的生氣。
這陣子以來,在朋友的建議下,我去了Yahoo交友。
這半年來,跟三個網友分別見過一次面。
第一次的那個人,從頭到尾,我連正眼都沒看他一次。
我覺得自己真糟糕,但我忍不住把所有的冰冷都放在臉上。
在去看電影的時候,我把自己想成是一個人去看的。
現在回想,才知道內在是全然的生氣。
第二次的那個人,我們約在台大打乒乓球。
一開始我也是冰冷,打球到某個程度之後,就開心了。
結束之後,他邀我去坐下來聊聊。我一口拒絕了。
我討厭不喜歡的人對我噓寒問暖。尤其對我有很多不切實際的幻想。
第三次,就在前不久,一起相約去吃早餐。
這次我進步多了,對方也看出我的神情失望,很快就結束我們的早餐。
而在更早前,爸要介紹他的同事給我,沒想到在我拒絕之後,我們在一次公會的淡水健行碰到了,我還是表現得超級冰冷的。當時是去年底,剛跟他分手,還不知道他要結婚。整個淡水的健行,我一個人走,因為跟爸媽吵架,就一個人走,邊走邊想他。邊想,如果我們也可以一起在這裡。
每次每次投射理想到網友身上,見過面,失望過後,
我又回到思念他的狀態。沮喪自己還沒離開。
每次每次的失望過後,我發現自己的生氣。
我生氣,我這麼努力要離開,結果還仍在原地。
我生氣,自己還思念他。
我生氣,他可以選擇別人,我也可以。
我生氣,一如他最早先離開,出國去找她。那麼我也出國去玩。
我生氣,我一直在跟他比較。
我生氣,我的生氣居然都藏得這麼好。
昨晚跟自己說,沒關係慢慢來,需要多少時間就花多少時間。
其實,有時候一個人的自己是如此享受
有時候也會想,這樣的自己還能有多久呢?
每每也聽到有人羨幕單身的我
沒有伴侶的牽絆,家庭的牽絆
或許也是種要及時把握的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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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的有效期限】曾維瑜
http://blog.chinatimes.com/weiyu/archive/2006/03/22/47974.html分手有效期限,指的到不是分手這件事在多久之內成立,分手就分手了,大部分的分手,除了難得的破鏡重圓,往往是永久成立。
但是分手這件事,不會永久對我們有意義,很多時候,一個人、一件事、或者僅只是一個念頭,就可以讓「與某個人分手」的這件事,拋到九霄雲外。你也許還記得曾經與某個人談戀愛的熱切繾綣,但卻早就忘了分手當時的悲傷、沮喪或者不痛快。
可是,那究竟是多久?一個人、一件事或一個念頭使得我們的心態瞬間轉變的那個時機的到來,究竟得等候多久?
仔細想想,真正折磨人的,不是分手前的躊躇反覆與猶豫,不是分手當下情緒崩解的徹底失序,而是分手之後,眼看著事實已經成立,但我們的心情似乎還落後著進度,遲遲無法接受,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解讀。
「如果你是珍妮佛安妮斯頓,你會去看『史密斯任務』這部電影嗎?」朋友這麼問。
這真是個好問題。
如果我是珍妮佛安妮斯頓,我想我應該會搬到一個看不到任何有關「史密斯任務」的海報和廣告的地方吧,我想我沒辦法看著我曾經愛過的而現在已經不在我身邊的人,出現在以我為中心方圓百里之內的地方,更遑論是以這樣俊俏帥氣的姿態,而且還是和另一個人女人在一起,更遑論,有人說,那個女人就是導致我們分手的原因。
然而前提是,我曾經愛過他,而且分手之後還愛著他。
喔不,或者不必這麼明確,只要我還陷在不知道究竟還愛不愛他的迷惑裡,只要我尚未到達那個清楚知道已經不愛他的階段,只要他的話語和身影依然莫名其妙地佔據我全部的腦袋,只要,分手這件事的所有負面效應還深刻地在我身上運作:吃不下、睡不著、懶散頹廢、每隔五分鐘想重修舊好、再隔十分鐘又打消念頭……,我知道分手還在持續對我產生意義,我知道我還在分手的有效期限裡。
迅速投入另一場戀愛很少能俐落地終結與某個人分手的有效期限,往往只是歹戲拖棚罷了,因為分手的意義持續發酵,始終不曾終止,一個字寫成一個句子,一個句子延伸出一篇文章,只要幾秒鐘的時間就可以蔓延成一面牆的塗鴉,然後你稍事回神,變成一個帶著兩個分手有效期限的女人,情緒互相交雜,理也理不清。
你知道嗎,神奇的是有時一覺醒來就沒事了,就像發燒一樣,昏睡了好幾個晝夜之後,突然有一天清晨,你聽著窗外的蟲鳴鳥叫,張開眼,覺得自己好了,知道自己好了。
在這什麼事都說不準的世界裡,只有一件事是確定的,那就是,無論多久,有效期限總有一天要結束。
到時候,上班的路途中你不需要再繞道而行,只為避開那個用了他名字當中的一個字作為店名的商店,你可以在心裡字正腔圓地朗誦他的名字,卻當那是歷史課本裡的人名一樣,認得,但再也沒感覺,你不在乎也不再追究他的現況,你也不急著發展自己的下一步,搞得像是一場狼狽的賽跑一樣。
到時候,看不看「史密斯任務」都是其次了,因為你開始有想吃的東西、想看的書、想買的衣服、想逛的街、想認識的人,當然,也會有想看的電影,又何必非是「史密斯任務」不可。
於是你不疾不徐,安步當車,知道分手的有效期限,就在剛剛,已經全部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