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筆遺囑之文件加註「應由代筆人自書全文並由見證人全體親自簽名,遺囑簽名不得以蓋章或畫押替代」等文字,避免立遺囑時,因當事人不諳民法規定致使遺囑無效。
行政院消保會亦表示全案將請內政部發布實施及辦理相關宣導事宜,並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3項規定派員查核業者使用定型化契約情形。行政院消保會基於全國消費者保護最高行政機關之立場,除肯認內政部前述保障消費者權益之用心外,並籲請其他行業之消費者主管機關,亦能適時檢討與消費者權益相關之措施,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最後,行政院消保會仍呼籲全國消費者倘發生任何消費爭議,或有相關消費問題要諮詢或申訴時,均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轉接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或直接向各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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