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店裡接到他的房東打來的電話
說要找我
我一問他哪裡找
他卻支支吾吾的說他是我前男友的朋友
我只好承認
他才說他是房東
問房東有什麼事
房東說他已經欠了2個月的房租沒有繳
加上那時候搬進去跟房東說要給的押金也還沒給
一共欠了3個月的房租
房東問我他是不是還有去學校上課
我一時也傻了
只好留下房東的手機 說等我下班再打給他
然後整個晚上上班都不知道在幹麻
只是心情很差不想講話
我在想要不要去找房東看看他的房間到底清空了沒
也在想要不要打電話給他跟他說這件事看他的反應
亂七八糟
結果我下班後打電話給我朋友
她在房仲業也待過很久
自己現在也有房子出租給別人
我跟她說了我現在的狀況
她教我先不要主動管這件事
因為我從頭到尾都不知道他已經搬走
而且我們也分手了
如果房東又打來找我的話
我就告訴房東他在高雄的電話
至少我有做到告知
唉
怎麼又來了
他在搬到這個住所之前
也是用烙跑的方式
只是上個房東比較機伶
只被欠了一個月,還可以用押金來補
這個房東比較遲鈍,還被欠了2個多月才發現
我是不是早就該警覺他不是一個會負責任
或者是願意面對責任的人
從他之前在店裡留下的舊帳
到他處理房租的態度
都看的出來他缺乏責任感的一面
他只願意面對自己能夠處理的事
對於他不想或是他無法立即解決的問題
他老是擺爛
可能從小他就有人在幫著他
從來他也不用去面對他無法決定的事
反正他的女朋友或是他爸都會替他扛著
好吧
我開始有點同情他女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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