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被戳瞎眼 校方要賠194萬】
3年前,花蓮一名國小男童在學校做清掃工作時,跟同學玩耍,不慎被同學用樹枝戳瞎眼睛,男童母親覺得校方沒有善盡督導責任,訴求國賠,官司纏訟3年,這3年來校方也募140幾萬給男童,最後法院還判校方要陪家屬194萬,但男童母親覺得不夠,還要上訴。
如果不說,你可能看不出來,這個國一的小男生,右眼裝的是義眼,因為3年前,他跟同學在學校草皮玩耍的時候,眼睛不小心被樹枝給戳瞎了。校方:「就繩子那邊,底下的草皮。」
當時還在佳民國小任職的黃校長說,事情發生的很突然,讓老師跟校方都措手不及。校方:「當時老師服務的態度滿認真的,真的太突然,我現在要回答也不知到要怎麼回應。」
闖禍的小朋友就是拿這種塑膠籃朝余姓男童揮舞,當時裡頭的樹枝不小心飛出,釀成大禍,男童的母親認為導師當時在外面當導護,沒在操場有疏失,所以向國家訴請國賠。學生家長:「以前他還會跟同學出去玩,從他受傷後就變的比較內向。」
事發後,校方緊急發動募款,把各界的善心140幾萬交給男童的母親,近日法院也判決校方必須再賠190萬,加一加總計超過3百萬元,但男童母親仍然覺得往後生活恐怕無法應付,想要繼續提出上訴。
文from: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027/8/n4u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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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
雖然細節外人可能不清楚,
但若是因為值導護工作而反被直指”怠忽職守”,
天…以後沒人敢站導護了吧?
要不,就得練練分身術了…(啊~討厭!下週又輪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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