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年二月十七日,一個沒有甚麼特別之處的日子,天氣預報說,北京氣溫零零度至六度,有雪。就在乍暖還寒之際,北京市的一百七十萬中、小學生結束了寒假,重返校園了。但他們可能沒有意識到,他們正在告別一個曾經引為自豪的「小英雄」時代。
去年底,北京市教委決定,自新學期開始,在北京市的中小學執行新修訂的《中學生守則》、《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最引人矚目的是,除了新增「文明上網」、「愛護環境」、「遠離毒品」等內容外,還刪除了過往鼓勵學生充當英雄的字眼。這意味著,被奉行了二十多年的大陸中、小學生守則及日常行為規範,出現本質的變化:官方不再鼓勵學生以犧牲自我的方式去同犯罪行為作鬥爭,「見義勇為」、「敢於鬥爭」的字眼也被取消,反而增加了「學會自護自救」的條文,不再鼓勵捨己救人,以體現以人為本、尊重生命的教育方針。
「英雄」這個詞兒,對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出生及長大的大陸人來說,其感受有別於在此之前或之後的一代人。因為他們的童年和少年時期正好趕上「文革」十年浩劫,而那時候大陸社會上盛產「造反英雄」,凡事都講「鬥爭」,如此社會風氣、道德和價值標準,對幼小心靈的熏陶,不可能不留下特殊的烙印。與此同時,「六七十年代」這一代大陸人,還生長於董存瑞、黃繼光、雷峰、歐陽海等一批英雄人物的耀眼光環之下,他們對「英雄」的獨特理解,以及「英雄」對他們的潛移默化作用,影響著一生的生活與工作。
我就是屬於有著「特殊烙印」那一代人。記得一九七六年,語文老師布置了一道作文題,要求同學們寫一篇關於「學英雄、做好事」的記敘文。我寫的是有一次去撲救山火。記得當寫到跑向失火山坡的小路時,我腦海「很自覺地」立即閃現出毛主席語錄:「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心中還默默喊著這樣的口號:「下定決心,不怕犧牲,排除萬難,去爭取勝利」。最後,山火撲滅了,還好我們個個平安回到學校,沒有人當了「小英雄」。現在回想起來,當時寫出那樣的作文很可笑,然而,我們絕對是真的追求「又紅又專」的革命理想。到了八九十年代,中國變了,中國人也變了。所以,多年前,我在詩中寫道:在這個/不是製造英雄的時代/我/只想做一個人。
英雄當然是值得推崇的。雖然不是人人都能成為真正英雄,但每個人心中都有英雄偶像。問題是過去大陸鼓勵當「小英雄」、鼓勵少年兒童「捨己救人」的教育方針,值得深刻反思。
大陸現行的《中學生守則》、《小學生守則》是由國家教育部門於一九八一年頒布的,北京市又根據這兩個守則,頒布了較為詳細的規範,但二十多年來並未因應社會發展作出修訂。在官方的宣傳中,也不時出現一些不諳水性而下水救人以致捨身、因出頭制止犯罪行為反遭殺害的少年英雄。但輿論近年開始質疑,如此提倡中小學生捨己救人或捨己保護公物是否適宜。
據報道,北京的傳媒認為,北京市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修訂,是告別賴寧式英雄時代的開始。除北京之外,廣東省政府也在去年十月明文規定,嚴禁動員中小學生參加救火,避免不必要的傷亡。我想,一南一北,作出同樣的重大修正,對中國大陸中小學生心靈教育,將有劃時代的意義。
賴寧,是大陸官方在中小學生中宣傳最多的捨己為人的榜樣。這位四川石棉縣的少年學生,自幼品學兼優,曾多次參加當地的救火行動。一九八八年三月十三日,當地發生山林火災,賴寧又主動參加撲火,在烈火中奮戰四、五個小時後,不幸被燒死。後來,國家有關方面特別授予賴寧「少年英雄」稱號,號召全國各族少年向他學習,而賴寧式的少年英雄也不時出現在傳媒上。二○○○年六月,浙江溫州十三歲少年徐振滿,雖然不會游泳,但發現一名小童跌落水閘時,仍下水救人,結果自己也被淹死。事後當地政府號召小學生向徐振滿學習,引致輿論質疑。
在北京,一小學老師向前來採訪的記者說:「一些捨己救人的少年均被追認為烈士無可厚非,但當我們緬懷小英雄時,應該意識到作為未成年人,孩子們可能並沒有能力對危險性和後果進行充份的預見,救人只是出於本能。新的守則更能體現以人為本、珍惜生命的重要性」。當地一學生家長也說:「以前敢於鬥爭不怕犧牲的教育,被過多的英雄主義輿論所指引,現在對孩子的教育已經意識到要求他們在學習英雄時,首先要學會自我保護。」
中國人正在為建設一個繁榮富強的國家而與時間賽跑。路還很長,我們需要的是更多人才,而不是「英雄」或「小英雄」。
孩子是明天的希望,是未來的主人;我們要做的應當是如何使孩子們成長為社會的有用之木,以至棟樑之材。
我仍然會這樣告訴孩子,經歷過人生的風風雨雨之後,我離「英雄」越來越遠了。在這個/不是製造英雄的時代/我/只想做一個人。
200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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