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點點名 ˊˊ
遊戲規則※
1.每個問題都一定要『確實』回答,不可以有空白 那就亂答 0ˇ0
2.在回答完這份問卷後,請在自己加上一道問題 誰會怎麼無聊!?
3.最重點,一定要『老實』回答,不然天打雷劈 你劈阿ˋˊ+
4.被點到的被害人,必定要把問卷貼到自己的網誌作答 那是你太閒!!
自己
Q.1 你叫啥名字?
【 沈芳維 】
Q.2 你是男生還是女生?
【 女生 】
Q.3 你是哪裡人?
【 屏東人 】
Q.4 出生日期?
【 79/11/06 】
Q.5 你的星座?
【 天蠍芽 】
Q.6 你的生肖?
【 馬 】
Q.6 血型?
【 O 菈 】
Q.7 幾歲了?
【 18了 】
Q.8 有多高?
【 不高 】
Q.9 有多重?
【 不胖 】
Q.10 頭髮顏色?
【 有點偏黃 】
Q.11 承上,長度呢?
【 剪短嚕 】
Q.12 認為自己身材好嗎?
【 可以再瘦一點會更好 】
Q.13 眼睛大小?
【 沒有很大 】
Q.14 承上,單或雙?
【 單 】
Q.15 自戀嗎?
【 很自戀說 】
Q.16 你有近視嗎?
【 一點點,閃光比較嚴重 】
Q.17 承上,有的話是幾度?
【 阿災 】
Q.18 臉是圓的還是方的還是?
【 一點點圓 】
Q.19 鞋子都買幾號的?
【 24半 】
Q.20 想call你的話,要打哪支手機?
【 0919031573 】
Q.21 承上,那家裡電話呢?
【 打我手機啾好 】
Q.22 你的即時通或MSN?
【 winds79116 】
Q.23 你/妳的信箱?
【 承上 】
愛情
Q.24 你有喜歡或愛的人嗎?
【 有 】
Q.25 他叫什麼名字(綽號)?
【 你管 】
Q.26 你談戀愛過幾次?
【 不重要 】
Q.27 被告白過幾次?
【 不重要吧 】
Q.28 自己告白過幾次?
【 沒有過 】
Q.29 暗戀過別人嗎?
【 有 】
Q.30 承上,有的話是幾次?
【 你管我 】
Q.31 目前有另一半嗎?
【 沒有 】
Q.32 老實說,自己會花心嗎?
【 不會 】
Q.33 若你的另一伴在身邊,卻有美女對你放電,你該怎麼辦?
【 沒感覺,因為我是女生 】
Q.34 如果跟另一伴吵架了,你會怎麼做?
【 把事情想清楚 】
Q.35 如果看見另一半跟異性有親密舉動,你會?
【 = = ” 】
Q.36 如果發現另一半跟你的好友劈腿,你會?
【 就讓給她 】
Q.37 你會把心上人擺第1位嗎?
【 看嚕 】
Q.38 戀愛過程中,哪次傷最深?
【 why 】
Q.39 你最想對他說的話?
【 HI,你過的好嗎 】
Q.40 跟他現在發展到什麼程度?
【 我們的事 】
Q.41 你的初吻還保留著嗎?
【 幹麻跟你說 ^^ 】
朋友
Q.42 跟你最好的朋友是誰(同性)?
【 姐妹們ˋ妞妞們 】
Q.43 承上,異性呢?
【 特多 】
Q.44 哪個朋友最瞭解你?
【 棒棒 】
Q.45 你認為最瞎的朋友?
【 都很瞎 ^^ 】
Q.46 最帥的?
【 很多 】
Q.47 最正的?
【 都正咩唷 】
Q.48 最A的?
【 沒耶 】
Q.49 最多才多藝的?
【 每個都有特色阿 】
Q.50 最幼稚的?
【 我吧 】
Q.51 最成熟的?
【 我吧 】
Q.52 最搞笑的?
【 呱呱 】
Q.53 最冷漠的?
【 沒 ^^ 】
Q.54 最喜歡的?
【 都愛 】
我的最愛
Q.55 寫出你最愛的5項 →
1.[[ 家人 ]]
2.[[ 朋友 ]]
3.[[ 電腦 ]]
4.[[ 錢 ]]
5.[[ 還是錢 ]]
兇手檔案
Q.56 是誰叫你填這份問卷?
【 小霖妹 】
Q.57 你覺得這個人怎麼樣?
【 人很好 傻 】
Q.58 他長的如何(實話)?
【 可愛呀 】
Q.59 他對你好嗎?
【 很好 】
Q.60 是怎麼認識的?
【 這個很難說明 】
Q.61 最想對他說的一句話?
【 你 讚唷 】
心得報告
Q.61 這份問卷花了你多少時間?
【 沒在算 】
Q.62 完成後得感想是?
【 終於寫完了 】
Q.63 請問你有老實的回答嗎?
【 很老實芽 ^^ 】
Q.64 不老實的話會遭到天譴,要不要考慮再檢查?
【 不用考慮了 】
-------------------------------被害人名單-----------------------------
Q.65 請問你想好你要陷害誰了嗎?
【 恩.. 】
Q.66 請寫出妳的被害人名單(限10人)
◎被害人1. 『 棒棒 』
◎被害人2 『 寶貝 』
◎被害人3. 『 涵涵 』
◎被害人4. 『 小米 』
◎被害人5. 『 呱呱 』
◎被害人6. 『 牙牙 』
◎被害人7. 『 麵麵 』
◎被害人8. 『 黃黃 』
◎被害人9. 『 C.C 』
◎被害人10.『 貍貓 』
領取題目→
※P.S不可以回點這份問卷的兇手!
※請到被害人的留言告知! 送死吧!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