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碇機車爬山賽規則書
賽事位階:FIM/FNM認可賽事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體委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中華賽車
四、贊助單位:SUZUKI機車
五、比賽日期:2005年2月27日(星期日)
六、地點:台北縣石碇鄉(全長5公里上坡山道)。
七、參賽車手資格:
7-1每部參賽車必須有監理所核發之機車駕照,當日如未具備機車駕照者將視同棄賽。
7-2車手均需自備全罩式安全帽、防摔衣、皮質賽車服(或以護肘、護膝及夾克代替),手套。
7-3 2005中華賽車會之註冊車隊成員或民間車隊團體、個人均可報名,但參賽費用有異。
7-4建議:個人車友可組成團體報名才有機回得取團體獎項獎金。請參考獎勵14-4
八、參賽車輛資格:
8-1參賽車輛必須持有監理所核發之牌照及行照,比賽車輛必須掛上大牌,始可行使於一般公路。未
具大牌之車輛,必須出示來源証明,且必須以拖車載運至比賽地點。
8-2參賽車輛必須具備完整之照明燈具(改裝組不限定)。
8-3所有車輛禁用光頭胎。
九、比賽分組:
9-1速克達S01組 四行程151~250cc 不分改裝及原廠
9-2速克達S02組 四行程150 cc、原廠
9-3速克達S03組 四行程150 cc、不限改裝
9-4速克達SA1組 四行程125 cc、不限改裝
9-5速克達SA2組 四行程125 cc、原廠
9-6速克達SB1組 四行程100 cc、不限改裝
9-7速克達SB2組 四行程100 cc、原廠
9-8工廠賽車MO組 RS、TZ、SP150 cc、不分改裝及原廠
9-9檔車MN1組 NSR150 cc、不限改裝(引擎更動)
9-10檔車MN2組 NSR150 cc、原廠(引擎不動)
9-11檔車MF1組 FZR150 cc、不限改裝(引擎更動)
9-12檔車MF2組 FZR150 cc、原廠(引擎不動)
9-13檔車MW1組 野狼125 cc、雲豹125 cc、KTR125 cc、不限改裝(引擎更動)
9-14檔車MW2組 野狼125 cc、雲豹125 cc、KTR125 cc、原廠(引擎不動)
9-15檔車ML1組 愛將150 cc、雲豹150 cc、KTR150 cc、不限改裝(引擎更動)
9-16檔車ML2組 愛將150 cc、雲豹150 cc、KTR150 cc、原廠(引擎不動)
9-17檔車ML3組 151cc~250cc之各式檔車 不限改裝原廠
9-18重車M1組 251~400cc不限改裝原廠
9-19重車M2組 401~600cc不限改裝原廠
9-20重車M3組 601cc以上不限改裝原廠
*M1、M2、M3等重車組,若其中一組參車數未達三輛,三組將合併為一組(M1組)計名
十、比賽方式:
10-1發車順序採比賽車號為依據,依序放行。
10-2本賽事僅有一個賽段,採測時方式進行,分二個回合進行。
10-3比賽車通過終點後,減速緩行至折返點掉頭後依序停靠於前導車候方,所有完賽之車輛隨前
導車整隊下山至集合區進行下一回合比賽。
10-4發車採間隔式發車,間隔時間以30秒為準則。未依序號發車者將視同放棄該回合決賽之機
會。
十一、注意事項
11-1速克達原廠組:原廠汽缸(以原廠缸壓為依據)、原廠排氣管、限用一般道路街胎等,需完全符合上序三項數據者才為原廠組。
11-2速克達原廠組前六名均需參加賽後驗車,若有車輛不合原廠規定,將取消其名次,並依該組成績依序遞補驗車計名。
11-3檔車原廠組將採賽後驗車,驗前六名,如前三名通過驗車,後三名則不用驗車。
11-4 賽後驗車分貝超過110者取消成績,如比賽過程中排氣管斷裂則不驗分貝。
11-5 報到後車輛不得離開集車區,比賽除外,車手必需自備油料及維修工具,未經許可,擅自
離開者將取消成績。
11-6 比賽期間或休息期間都不得進行任何燒胎動作,一經察獲將取消其成績。
11-7 集車區內必須緩慢行進,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十二、成績
12-1 比賽共進行二回合,以二回合成績總合為評比。
12-2 每一組別之成績亦獨立計算。
十三、指定用車、胎、油菁英挑戰賽
13-1檔車組之各組冠軍具入選資格,比賽車、胎、油由大會贊助廠商提供,採單車間隔放行進
行比賽,取前三名為頒獎對象。
13-2速克達各分組冠軍具入選資格,比賽車、胎、油由大會贊助廠商提供,採單車間隔放行進
行比賽,取前三名為頒獎對象。
十四、獎勵
14-1 各組前三名車手各得獎牌乙座,滿三名之組別始得頒獎。
14-2 最佳速度獎:
速克達組(不分組別,取最速者)
檔車當日最速獎(250cc以下之檔車,不分組別,取最速者)
重車當日最速獎(超過250cc以上之重車,不分組別,取最速者,須要有10部車以上始頒發該獎項)
14-3 菁英挑戰賽之前三名將得大型獎座一支。
14-4 最佳團體獎:以車隊或個人名義報名之團體,凡速克達、檔車、重車等單項車款達5部以上者皆可角逐。
l 速克達車數滿5部以上,取最佳前五名成績為其團體總和,最快團體將頒發5000元獎金。*需有3個團體以上參加該項競爭,始可頒發此獎項。
l 檔車車數滿5部以上,取最佳前五名成績為其團體總和,最快團體將頒發5000元獎金。
* 需有3個團體以上參加該項競爭,始可頒發此獎項。
l 重車車數滿5部以上,取最佳前五名成績為其團體總和,最快團體將頒發5000元獎金。
* 需有3個團體以上參加該項競爭,始可頒發此獎項。
十五、工作車
15-1 工作車不得停於比賽車集車區
15-2 工作車只能停在大會指定區
15-3 工作車如未停在指定區將進行拖吊
十六、探路
16-1 比賽當日由前導車帶隊探路兩回合。
16-2 嚴禁比賽車輛賽前私自前往練習;如經檢舉查核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十七、報到及簡報會
17-1 星期日上午08:00-09:30進行報到及驗車。
17-2 賽前車手簡報會於上午09:30-10:00時舉行(舞台車前)。
十八、主辦單位之權力
18-1 發生了事先沒有預料的情況,而中止、取消、縮短或延長這次比賽。
18-2 取消因健康狀況不佳、喝酒或吸毒而不宜參加比賽的參賽者資格。
18-3 主辦者對參加比賽車輛有以下權力:將不宜在道路上使用、不安全或不符
合比賽要求的車輛除名。
十九、報名:(車隊或個人名義報名之團體及個人報名均可)
19-1 報名費用:每車1200元,註冊車隊每車1100元
(因本賽事由SUZUKI機車贊助每人700元,因此每車僅收500元,註冊車隊每車400元)
19-2 報名限額:120輛(以報名及完成繳費順序為依據,額滿即止)
19-3 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開始受理報名至2月5日止。
19-4 報名地點:中華賽車會台北辦事處 採傳真報名
TEL:02-2764-5169 FAX:02-2764-5040
19-5 報名及繳費方式:(車隊或個人名義報名之團體及個人報名均可),並附上報名費收據傳
真至上址,隨即以電話作確認。
報名費限以電匯本會帳戶:
戶名:(中華賽車會帳號:第一商業銀行 光復分行 153-10-02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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