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期 2007-07-22 星期日
你們趕快去!
主耶穌三十歲開始出來傳道,祂所傳的信息非常簡單,就是「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一15),這是馬可福音中耶穌所說的第一句話,也是一個宣告,讓眾人知道祂來到世界,就是要讓世人領受福音、悔改歸正、進入神國;而接下來整卷書都在告訴我們,祂如何落實宣告、完成使命。
三年半後耶穌離世升天,祂吩咐門徒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其實在這最後的叮嚀之前,祂已不止一次差遣門徒出去傳福音了,先是十二個人,然後七十個人…(路九2、十1)。要做耶穌的門徒,就必須像祂一樣,成為傳福音的人,包括你我每位基督徒。
你我都知道,向世人傳福音不是件容易的事,為什麼?因為「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那麼如何有果效地將福音傳出去呢?非得有主的「同在」與「同工」不可。但誰能經歷到此等恩典呢?
「…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太廿八19-20)、「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疬,證實所傳的道」(可十六20)。
第一處經文,主耶穌應許祂會與「去…」的人「同在」;而第二處經文則說到,當門徒遵著主的吩咐「去…」的時候,就會經歷到主和他們「同工」;注意,不僅是靜態的「同在」,更是動態的「同工」!多麼寶貴的應許和祝福,但兩處經文的前提都是要「去」!雖然大家都知道,「以馬內利」的主一直藉著聖靈與我們同在,但我們若不「去」、不與祂同行一路,怎能與祂同工?怎能經歷到祂福音大能的彰顯?
有什麼人會自動來到真神面前嗎?沒有。除非你「去」、我「去」、大家都「去」把他們帶來。每一位基督徒都應該作主的門徒,並且承擔一個積極的使命,就是去讓更多人認識耶穌、得著救恩,帶領他們來到教會,進入神國。
窩在自己所熟悉的圈子裡固然比較安全舒適,但我卻要告訴你,圈子裡再多人的同在也比不上神同在,再多人的同工也比不上神同工。你想要經歷與神同在、同工是怎麼一回事嗎?當你順服聖靈的感動「去」傳福音的時候,就真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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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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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文章的緊迫言詞
讓我有一些感觸
當我正面回應〝傳福音〞這回事時
應該算是去年暑假大專後開始
每次很想積極邀一些人時...有些發現
自己心理上有些障礙
該怎麼說?怎麼作?才會相信
以至於會不斷的想裝備自己
但真正裝備自己後就會去傳福音嗎?
這是給我自己一個警惕...不要讓裝備成為自己的藉口逃避
可能...念了一堆神學理論回來
我就很難在接觸到非基督徒了
因為換了環境
可能教會的服事變多
職分也有了
Q.到底還有沒有辦法傳福音呢?
我覺得傳福音是一種時機問題啦
沒有什麼身分問題,更沒有時間上問題
所以我好幾次都會緊抓機會狂打電話
覺得有點可惜的是...我常常太重於團契和教會生活
以致於學校對我來說,的確,有些陌生
哈哈...(希望不是我不喜歡學校的關係啦)
每次打電話想邀人出來參加特會或者什麼活動
都只想到要邀被遺忘在教會邊緣的青少年等等
常常在想...
可能這是神給我的感動
我眼前就是一些遺忘神的孩子
讓我想幫助他們,找回神兒女的名分
但一會...
又會矛盾說...我又悖逆神的使命了>”<
沒去跟失喪靈魂傳福音
但是!!
我相信
我還是可以順服,不讓這兩者產生矛盾
其實根本沒衝突...
只是自己想不想而已
我想傳的
還是神給我的愛
『我們若不「去」、不與祂同行一路,怎能與祂同工?怎能經歷到祂福音大能的彰顯? 』
對阿...老師說過多少次了!
Jaeson說過幾次了!
「GO~~~~~~~~~~~~~~~~」
不論你遇到了多少人
被你分類的有多少人
神的使命依舊是要你去!!!
喚醒那失喪靈魂吧!!
---我們若不「去」、不與祂同行一路,又怎麼與他同工,怎能經歷到福音的大能呢?----
耶穌傳的就謹此那麼簡短的信息
卻是這麼強而有力得刺中每個人的心
因為他經歷!
他信!
所以...
去吧!!把你所經歷的都傳開
讓每個人對神都發出驚嘆的聲音!!
「哇嗚~~~~~~~~~~~~~~~~~~~~~~~~~~~~~~~~~~~~~~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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