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聲光、影音之傳播者,至今二十一世紀應是十分進步之工具!可是看看…
宣傳、廣告、廣播、娛樂、新聞、演講、專題介紹、專題討論、科技新知等方方面面,宣傳廣告是基本,廣播界以聲音傳達資訊、消息、提供娛樂,電視傳導聲光、色彩,在娛樂方面提供:戲劇、綜藝歌舞、玩鬧節目,在新聞方面提供:國內、國際新聞、地方發生事務,另有專題演講、專題介紹如旅遊觀光等,科技新知報導及專題討論;此外尚有其他…
個人以為,當今之媒體缺乏各自獨立之特色!新聞一個兒樣兒!地方社會新聞充斥畫面,新聞報導首須將重要的放在前面,如民視就是這樣!各家電視台應發展出各自之特色!如台視應以台灣之報導為重心;中視則以中華民國、中國之角度介入;華視將傳播中華兒女有關之訊息,同時輔以軍系之消息;民視則以人民之權益為本,各地方事務新聞為依歸;公視則應為政府收編,為政令之宣導、政策之溝通工作;不然由全國人民集資納股共成一人民公共電視台,報導人民需求關注之事物.
政府應有自己之電視台、廣播媒體,政府之政令宣導、政策溝通,必須有一平台普向人民,借聯合報21日陳長文先生之登文「百歲民國寫臉書」,言及政府架設網站向網民提供資訊說明政策理念…此不失為一法!但明擺的最好工具-電視!卻不用?何以哉?!
政府、政黨皆可有自己之電視台,傳播理念、報導訊息、與人民親近!企團亦須如此,(不是有旺旺集團入主中視之例?)現行之民視與三立電視台不是較為親近民進黨?那何不大方開放之?由人民公開監視!(尚有監察院與NCC,不是嗎?)
此外在娛樂上 電視台應有各自之特色,母需抄襲、模仿,新聞報導上,國際新聞太少或重點性不足!台灣處於海中央,借貿易與各國來往,何以不重國際訊息?娛樂戲劇應該加把勁!要將「痞子英雄」常態化!綜藝歌舞主持人之言語應再俐落些!別一成不變,嘻哈笑鬧成了公式!外國影集有其吸引人的地方,因為其緊湊!不拖泥帶水,國人如無法進步,不但被韓國追過,現在連大陸也十分出色了!我們沒進步,還退?企團為何不把這當正事?眼光短淺乎?這不也是生意?玩大了不但充實荷包,更可光耀國家!不是嗎?
希望媒體界的朋友能多加努力!政府、社會、財團能出把力!共同把我們的軟硬實力搞大搞好!讓人民能有更好的觀象。
文章定位:
人氣(84) | 回應(0)| 推薦 (
0)| 收藏 (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娛樂 |
此分類下一篇:
太陽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