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 23歲奶爸
Q:為何告老婆?
A:我念高職夜校時認識我老婆,我是處男,她來追我,我就跟她在一起。當兵回來,她懷孕了,我們就結婚。後來她到遊藝場上班,我在便利店工作很忙,不久,好多朋友告訴我,一個男人常來載她。後來我也看到了,我問她他們什麼關係?她說,對方性侵她,她才跟他在一起。我說既然如此,他就是妨害性自主,我還帶她去報警。
檢察官調查結果發現,原來她是「合意性交」(自願發生關係),那男的獲不起訴處分。處分書寄來家裡,她還藏起來,法院打電話來問我收到沒,我才追問她。她承認她跟他上床,我很錯愕。我以為老婆就是最好的,不可能背叛我。
她也許是想讓我好受點,竟說那男的5分鐘就出來,她沒跟他接吻。我那時好想揍她,她腦袋還正常嗎? 後來朋友告訴我,周遭很多人都這樣,我心想台灣人怎麼變這樣子?原來大家都不注重倫理道德了。我蒐證告那男的刑事通姦罪,告我老婆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撕破臉拿老婆沒轍
我沒告老婆刑事,就是希望她回來,我還愛她,可是她根本不願回來。 法官要她去接小孩,她也不願去,我們分居到現在9個月,她只見過小孩3次,都在法院。她以前很乖,怎會變這樣?
Q:上法庭關係都撕破了,怎能期待老婆回來?
A:我心裡想原諒她,可是官司打下來,我才知道現實上是不可能了。我有恨,有妒忌,但要上班,下班要帶小孩,太多事壓下來,讓我沒時間想。為了多賺點錢,我改去五星級飯店做房務,1小時100塊,月薪2萬多。在宜蘭就是這樣,賺不了太多錢,但省一點,剛好夠付兒子的幼幼班費用、房租跟生活費。
Q:判決讓你覺得獲得公道了嗎?
A:那男的通姦罪成立,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3萬,我老婆則判賠10萬。至於我老婆告那男的性侵不成立,那男的現在反告我老婆誣告,我老婆為了掩飾謊言,可能犯下比通姦罪還重的罪。
法官的判決讓我覺得還有點公道,但我根本拿我老婆沒轍。像她要賠我10萬,可是她手裡沒存款、房產,她不給我也沒辦法。法律規定小孩撫養費每月1萬8,但她薪水才2萬,怎麼拿得出來?
法官說,若判我老婆要履行同居義務,她不履行也沒辦法,但他希望我們和好,給我們4個月等待期,若我老婆回來,他就不用判離。我前幾天還去找我老婆,我心裡有底,她不會回來了。也許有天她會後悔,但她現在愛玩,我講什麼都聽不進去 。每次看到兒子,都覺得他可憐,他才3歲還會找媽媽。
Q:還會再娶嗎?
A:我不敢,會怕。
現在我過得很辛苦,但還是要撐住,我得為兒子負起責任,不能只為一時好玩、衝動丟下他。我常告訴自己,我養到他18歲,也才36歲,那時再去做我想做的事。
現在我只想好好帶兒子,到國中我會跟他講他媽的事,教他好好做人,不要變壞,雖然社會很多人沒什麼倫理道德,但我們不能這樣。
記者陳玉梅採訪整理
【綜合報導】國科會所屬的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舉辦未婚聯誼,明訂參加男性要符合年薪百萬、名下有房產等條件中任一項,且報名時須先出示薪資單或房產所有權狀「驗名正身」,該條件昨被轉貼上網後,立即在BBS站台大批踢踢上引發網友圍剿,痛批根本是「財與色的交易」。國研院則宣布活動喊停。
「把男人當提款機」
國研院員工福委會前天發電子郵件給員工,指將和鴻海科技集團、台北馬偕醫院和台北長庚醫院於九月下旬合辦未婚聯誼,參加男性須符合年薪百萬或存款百萬元以上、有一筆以上房地產等條件中任一項,參加女性則要面貌清秀亮麗。該信件昨晚被轉貼到PTT(telnet://ptt.cc)後,三小時內引發逾兩百多名網友瘋狂討論, 網友waterspout說:「很實在的聯誼,這本來就是個人肉市場。」網友login說:「把男人當行動提款機嗎?」
國研院副院長吳光鐘昨晚說,該聯誼是由福委會主辦,院方事前不知情,他收到信後,也覺得太離譜,已要求取消活動。福委會主委李慧芳澄清,籌辦活動的同仁找婚友社企劃書參考,結果誤貼在郵件中,引發烏龍。
國研院李姓男員工說:「聯誼不應設條件。」國研院女性助理研究員說:「我年薪逾七十萬元,也算高收入族群,挑對象當然要挑好一點。」鴻海員工大海說:「現在男女平等,不懂聯誼為何要看薪資證明。」長庚和馬偕均表示,未收到活動通知。
兩性專家廖輝英痛批,這種聯誼活動根本是助長「向錢看齊」的愛情觀,不如不要辦。
網友意見表
★protoss666:這三小條件…舉辦的人是怎樣?
★youku1:女生條件能不能加一點「限處女」?
★shadwell:這樣女權團體會出來抗議「物化女性」--結果是他們自找的。
★npr777:以後請多限定一條:「限女D罩杯、身高165」。每次這種新聞都把男人當凱子,看了很賭爛!
★krosby:幹!這主辦單位白癡嗎?訂的規則真討厭!
★ams9:看活動內容就知道「台灣一大群勢利眼公主」不是說假的。
★Luciferous:笑死人,若男方真有那種條件還需要參加聯誼?
★login:把男人當什麼了?自走ATM嗎?
資料來源:PTT實業坊(http://telnet://ptt.cc)
以上兩意見談的就是 錢的重要性。 沒有一定實力的人想結婚交友恐怕很困難,因為不是每個人都享受單純的兩情相悅。只是社會無情現實便是如此, 沒有相匹配社會地位恐怕很難美滿到老。 世界上要找到很單蠢談戀愛的人很難很難 如同至理名言如是說 『真愛如同鬼,人人相信,但遇到很難。』,世上相信仍有一些極少數人真的願意相信。但嗯要遇到請先想想你一天扶老太太過馬路幾次? 早上去外面掃了多少地?? 再來討論這個事實,事實現實總令人覺得殘酷 但又不得不接受
嘖可憐的 23才男 這麼純情沒錢但認真過生活。卻遇上老婆如此我說社會很難公平,永遠沒辦法找到那種彼此很合意的。而且注意到沒他也是很辛苦 這國家讓一個年青人一個月只賺二萬多 嘖嘖叫他們結婚算了吧 他還願意自已帶小鬼拼到長大 好險我家有破草厝而且我不會和人住一塊 也不會搞大肚子。 但想到這種情形 國家不滅亡都很難
吳若權:姊弟戀相差莫超過6歲
互信互諒
兩性專家廖輝英表示,男女過了三十歲,女人外表衰老得比男人快,生理會差更多,年齡差距五歲以內的姊弟戀尚可接受,超過五歲,必須面對很大的世俗壓力,會選擇超齡老婆的男人,往往個性、經濟較依賴女人,一旦女人要分手,男人會覺得「我的依靠沒了」,就易變成恐怖情人。
盡量展現自信
廖輝英說,有個友人的兒子就讀高職,愛上四十歲已婚女導師,打跑原來女友和女導師交往,後來發現女老師劈腿,她選擇幼齒只為了抓住青春的尾巴和展現魅力;還有一個寡母養獨子,三十歲的獨子堅持要和三十九歲的女友結婚,寡母擔心斷香火哭到不行,後因兒子夠堅持及媳婦連生兩子,寡母才沒話說。
專家吳若權則認為,姊弟戀最多不要超過六歲,男的要享受被照顧的感覺,不要有太多主見否則就很痛苦;女的要禁得起旁人眼光,且要更積極保養美貌,否則當年華老去,無法再吸引像一條活龍的男人,感情就難維持。他表示,一旦選擇姊弟戀,兩人要更有自信,面對自己的選擇更要「莫忘初衷」。記者許淑惠
姐弟戀沒啥不好 只重點是 心態。愛你所選擇的,不二心和她到老 用最真實的一面去示人。這樣子遇到的才是真正能夠長久的,理解彼此內在的人一塊除破外面困境也算是一種吃苦吧。不過 如果把妹不住一塊 財務獨立分開 保證不生姦中出 不生蛋 這種人又算是上面中的那一類呢??? 還有破爛爛 從少年到老都一樣搞笑空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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