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泣訴 「別只管內褲怎麼脫」
要生路 「吳育昇若找我 不會豎琴也會吹喇叭」
【徐珮君、黃陽明╱台北報導】「警察只會勾結壞人,專抓我們這種沒有老闆的底層性工作者,九月要開學了,兩個讀大學、一個讀高中的註冊費不知道在哪裡?」內政部昨舉行性交易除罪除罰化公聽會,首邀性工作者表達心聲。個體戶性工作者Miko當場泣訴:「大人,你們高抬貴手,給我們一條生路走!不要治安、經濟搞不好,只管女人的內褲怎麼脫!」
麻辣發聲
大法官會議去年認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規定性交易「罰娼不罰嫖」違憲,並要求內政部明年十一月六日前修法,否則這項法令失效。由於社會對「娼嫖都不罰」或「娼嫖都罰」看法分歧,內政部廣邀性工作者、社福團體、居民代表、專家舉行公聽會,聽取意見。
公聽會上,發言嗆辣的性工作者Miko最受注目,她嗆說:「傳出陳致中嫖妓後,高雄開始大掃黃,大人,什麼鳥玩什麼人,這個道理你知道嗎?你相信陳致中會去召三、四千元的女人嗎?如果這樣,吳育昇要來找我,我雖然不會彈豎琴,我也會吹喇叭!」
身障男也要洩慾窗口
而Miko第二次上台時,則批警察白嫖、拿紅包,「性工作者被糟蹋幾甲子了。」麻辣發言讓警政署副署長黃茂穗尷尬的低頭寫字。另一名在酒店工作二十二年的李小姐說:「景氣不好,很多流鶯生活陷困,警察別再壓迫底層性工作的姊妹。」經營性感用品的業者陳靖騰也質疑:「有錢人在招待所找小模、傳播妹性交易,這樣就合法嗎?」
身心障礙者也首度在公聽會公開性需求!四十七歲的重度肢障者黃智說:「殘障者即使打手槍、自慰也無法滿足內心最深的需求!」他無奈地說:「當你去召妓,發洩時,第一個要擔心的不是性病,而是登上新聞頭條,殘障者召妓,跑不掉。」另一名重度肢障的何先生坦言:「我也有性衝動,克制不了就會冒犯女生,被關在醫院,大家知道這個痛嗎?」希望性交易除罪化,為身障者開個宣洩慾望窗口。
但與會的婦女團體則表達反對意見,台灣展翅協會祕書長李麗芬認為,性交易不應成為工作選擇,但她主張:「該罰嫖客及仲介者。」台灣女人連線祕書長張慧如也強調:「應管制嫖客,如果抽菸的人都要收健康捐,為何嫖客不用?」
「政府卸責分裂民眾」
與會的輔仁大學心理系教授夏林清質疑,公聽會還在討論性工作是否除罪化,「難到這十幾年來都是狗吠火車?」她批評政府卸責才透過公聽會分裂民眾。
警政署行政組長黃宗仁說,警政署對性工作除罰的立場就是「沒有立場」。面對會中砲轟警察收回扣、白嫖,黃為警方喊冤:「台灣警察最守法,且內部處分嚴明。」卻引來現場一陣笑聲。
性交易除罪化正反意見表
★支持除罪化
˙賽珍珠基金會董事長尤英夫:贊成除罪化,且應設專區,必要時舉辦公投徵民意。
˙中原大學心理系副教授戴浙:對性工作者應像看到司令、將軍一樣尊敬,從性壓制中解放。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喀飛:政府對性工作者充滿歧視,如採壓迫管理,仍會被認定違憲。
˙日日春協會:對交易地點予以規範,尤其對個體戶性工作者應從寬規範。
★反對除罪化
˙反性剝削聯盟:性交易不應合法,也不應成為工作選擇。
˙台灣女人連線:不應設專區,應管制嫖客,如果抽菸都要收健康捐,為何嫖客不用?
˙婦女救援會:性工作者是被剝削的一群,不應罰娼,而是罰嫖不罰娼。
˙新店市民胡秀蓮:政府應調查性工作者是自願的或被迫的、身心健康狀況如何?
該案成立的原因在於 大法官釋憲666號文指出,以往罰娼不罰嫖是違法的。 而按照所謂的憲法規定,該案於二年後失效。 所以召開該次公聽會探討未來方向 我個人以為這些聲音才是真話。基本上扣除那些所謂的高級應召站外,會作這途的都是艱苦人。看看這些人的生活,政府不該在阿q下去。 原來連這些身障人士也有想要的權利,性這議題該被拿出來的大討論。 我還是以為該學以往的政府管理方式 造冊列管 定期由衛生所的人員檢驗是否有染病。 保障這些人的工作權、避免被不肖的人剝削,很多時候 事情不是蓋起來假裝看不見就會不存在的。那是掩耳盜鈐 面對事情拿出真正的辦法來才是王道。
不過二年後,關於這嫖的問題真的能得到完美的解決嗎?? 還是混時間等它失效?? 令人存疑有待觀察 雖然這些人的工作可能不見容一般人的想法? 可它真的存在、而且能解決人的需求 我覺得是好的 該開放和有效管理 公權力介入 保護這些人 還可以從中獲得稅收 何樂不為 禁不了的就去引導它 導引它到正常化 比起偷偷摸摸好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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