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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2 21:08:51| 人氣264|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全是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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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犬咬人 狗主求刑3個月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陳姓男子今年1月間帶著哈士奇犬由住處下樓準備外出遛狗時,狗兒突然撲倒一名廖姓女鄰居,並咬傷她的右手,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此案,依過失傷害將陳姓狗主人起訴,並具體求刑3個月。

全案發生在今年1月13日下午4時許,當時,住在台北市文山區某公寓四樓的陳姓男子,準備帶著自己飼養的哈士奇犬外出遛狗,恰巧,住在二樓的鄰居、69歲廖姓老婦人也剛好開門,準備下樓。

此時,哈士奇犬突然撲向廖婦,廖躲避不及,隨即慘叫一聲,並跌坐在地,狗兒咬著廖的右手不放,陳某趕緊上前制止,並叫救護車,將廖婦送往醫院救治。

院方發現,廖婦因跌倒,造成身體多處骨折,另外,右手臂也被咬傷,陳自知理虧,代付4萬多元的醫藥費用。

不過,廖婦認為受到極大驚嚇,堅持要求至少20萬元的賠償費用,不過,陳因只願給10萬元,雙方理賠價錢談不攏,廖婦因此狀告陳某涉及過失傷害罪嫌。

遛狗未上鍊 重大過失

承辦檢察官發現,案發當時,陳某帶著大型犬類出入公共場所,但卻未以狗鍊,或繩索牽引狗兒,才會造成此起意外,過失情節重大,因此向法官求處有期徒刑3個月。


好加在我有綁哦 只是噓噓而已  我應該沒事
網交激情自摸 遭側錄勒索
歹徒利用簡訊向被害人恐嚇勒索。(記者劉慶侯攝)

嫌犯蔡榮賓與被害人連絡時,被超商監視錄影器拍下。(記者劉慶侯翻攝)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視訊影音聊天室現已淪為陷阱重重的殺戮戰場!

台北市刑警大隊電腦資訊室調查一宗妨害風化案中,意外發現多名熟男赤身裸體的影音或圖片檔被貼在知名網站上公開供人瀏覽,經深入調查,才發現是因和搭訕的妙齡女子大玩「視訊網交」,結果遭詐欺集團側錄後恐嚇錢財,被害人因拒不付款才被對方將暗中截錄的不堪照片貼上網路遂行報復。

警方經月餘偵查,昨日逮獲在台負責進行恐嚇和取款的嫌犯蔡榮賓、葉宗尉、許豈瀝;由於這一犯罪集團主要成員都藏身中國沿岸,警方將再深入追蹤。

市刑大資訊室偵查佐陳尚石是在執行網路巡邏中,發現某知名網站的影音圖檔區內,貼有數十張不明中年男子自慰或猥褻行為的圖檔,並且公開供人點閱瀏覽;警方循線找到對方進行調查,被害人一度以為警方是詐欺恐嚇集團,拒絕配合,在警方主動前往並出示身分後,才說出是遭人陷害報復。

不明女子主動上網挑逗

警方表示,被害人是在UT聊天室時,有不明的妙齡女子主動邀請聊天,並大膽要求進行視訊網愛,在對方一再刺激和挑逗下,雙方各自利用視訊暴露下體及自慰,事後,女子還要求被害人留下姓名、電話,以便日後聯絡。

不過,翌日被害人便連續接到恐嚇電話,指稱握有他的裸體畫面,要求給付5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價格買回,假使被害人接連兩次拒絕,隨即將被害人當時不堪的影音圖檔貼上網站,還會傳簡訊告知對方,做為報復手段。

警方深入追查,發現妙齡女子的系統是連結往中國,同時警方也另外發現4名被害人的影音圖檔被貼上網站;經警方同步追蹤歹徒恐嚇電話,逐步鎖定涉嫌的蔡嫌等3人。

37歲的蔡嫌供稱他在網咖結識葉嫌、許嫌,共同擔任提款和電話聯絡等情事,至於主嫌身分他並不清楚;警方懷疑還有多名被害者,現擴大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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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胸狼起訴 至少犯6案

〔記者何瑞玲/土城報導〕涉嫌在輔仁大學附近犯案、已落網的襲胸之狼吳政雄,昨天被檢方依妨害性自主、性騷擾防治法等罪嫌起訴,檢警查出,吳嫌不僅單純襲胸,還掀脫裙褲侵襲被害人下體,犯案至少6起,地點遍及台北縣市。

檢警查出,吳政雄騎乘機車在大台北地區專挑落單女子犯案,且行徑愈來愈大膽,一開始是襲胸,後來擔子變大,還會掀起被害女子裙褲侵襲下體;吳嫌落網時,供稱犯案至少20起,不過,警方只找到6名被害人。

吳嫌住在新莊,案發時多位女學生受害,主動公布他騎機車照片抓狼才落網。警方調查後發現,他不僅在租屋處新莊犯案,也在新店、松山地區犯案,且行徑愈見大膽,在落網前已曾在板橋市及松山區尾隨落單女子返家,利用開啟住處大門機會跟隨入門,壓制被害人趁機侵犯下體,被害人大聲呼救才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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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只動口 猥褻非性侵

〔記者何瑞玲/土城報導〕40歲吳姓男子與好友未滿18歲兒子在住處、飯店上演同志口交、手淫及互打手槍秀,還拍成光碟,事後主動向檢方自首,檢方依性侵罪起訴;法官勘驗光碟後發現,吳男多次為少年口交,被侵入的是吳男,因此吳男行為應構成猥褻,而非性交罪,依妨害風化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吳姓男子帶著光碟片向檢方自首,聲稱與好友的兒子在板橋市住處、日本北海道飯店、高雄某大飯店裏口交猥褻,並以錄影機拍攝製成光碟片;由於光碟裏吳男與少年有口交、互打手槍及自慰畫面,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起訴。

法官審理時勘驗畫面發現,都是吳男為少年口交,因此被侵入者為吳男,並非少年,吳男行為應構成猥褻而非性交。

少年在庭訊時聲稱不知道有被拍成光碟,並指每次與吳男在飯店睡覺前都有喝酒,事後感到頭昏,因此不知道喝酒後發生什麼事。但法官勘驗畫面也發現,少年與吳男在飯店及住處休息時,都有說有笑,在高雄飯店裏休息時,吳男提議敢不敢脫光光,還獲得少年開心回應,少年說詞顯非事實。

吳男主動自首,法官認為符合減刑要件,因此依妨害風化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金色年代 熄燈歇業
「金色年代」位在長春路、建國北路口的轉角地下室,現在每天晚上冷冷清清,連路人都少見,與當年車水馬龍的盛況相比,有如天壤之別。(記者王述宏攝)

曾經是政商名流夜夜流連忘返的「金色年代」鋼琴酒吧,那塊金色招牌在二度結束營業後斑駁脫落。(記者王述宏攝)
〔記者王述宏/台北報導〕曾是台北市裝潢最豪華、消費最昂貴的鋼琴酒吧「金色年代」,在風光了近廿年之後,去年歷經經營權轉手。據了解,接手經營的係竹聯幫某位大哥,但仍因虧損,在今年農曆年前悄悄的熄燈歇業,他有意再將「金色年代」轉型成Disco pub,但警方考量舞廳較容易衍生治安疑慮,已在密切注意。

「金色年代」位在長春路、建國北路口,老闆姓郭,但對外都自稱「李偉」,做廣告看板起家。李董對店裡的裝潢、擺設要求到吹毛求疵的地步,一定要是全台北最豪華氣派的,不僅如此,他對陪侍小姐的身高、相貌、髮型、化妝、舉止、談笑等更是要求,為此他甚至請專門的化妝師和髮型師駐店,隨時管控小姐的美貌。

李偉把店名取做「金色年代」的理由,是把客層年紀鎖定在30歲到50歲之間,規定客人一定要穿西裝打領帶,有位已是國際級大明星的男藝人曾經穿著牛仔褲要進去消費,照樣被擋在門外。

70年代 一瓶酒1、2萬元

民國70、80年代到「金色年代」消費的人全是政商名流、藝人和幫派大哥,店裡只賣「XO」級以上的酒,開一瓶酒要1、2萬元,就連一碗牛肉麵、一盤水果,都要價上千元,一個月營業額輕輕鬆鬆超過千萬元。

隨著經濟不景氣與民眾消費能力降低,「金色年代」從2、3年前開始營業狀況明顯下滑,去年4月暫停營業並轉讓部分股份,竹聯幫某位大哥9月時接手經營,但營運狀況仍未有起色,今年1月底再度響起熄燈號。

這位新的經營者有意將「金色年代」轉型成Disco pub,轄區中山警分局獲悉,認為舞廳容易有毒品方面的治安疑慮,故已持續在注意動向及發展。

台長: powan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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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卡車
我有個客戶
長的跟陳揮文超像
2007-05-03 23:07:33
版主回應
是哦 果然世界上不是有一說有一固長的和你一樣像的人嗎??

搞不好真的給你遇上了
2007-05-04 00:43:20
mi
發現你對朱蒙及變裝女友特別有興趣耶
不管什麼內文都要配上相關ㄉ圖
2007-05-04 01:49:35
版主回應
嗯因為這些圖還留著啊
我懶得找圖了就拿出來亂撿亂貼了
2007-05-04 20:08:1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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