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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8 09:03:24| 人氣5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諾亞娛樂賭城-姦殺葉小妹 淫魔逃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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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亞娛樂賭城-姦殺葉小妹 淫魔逃死罪
「25年後出獄難再犯」 法官挨轟恐龍

林國政性侵殺害葉小妹,諾亞娛樂賭城前年提訊時還與記者對嗆,毫無悔意。資料照片
【丁牧群、李政遠╱連線報導】性侵累犯林國政前年出獄後淫性不改,一個月後又性侵勒斃雲林十四歲葉小妹,一、二審都判林死刑,但最高法院昨竟以林有悔意可教化、未來即使假釋也逾六十歲,且有強制治療等配套措施可防範,認定林再犯可能性低,改判他無期徒刑定讞。諷刺的是,強制治療就是因葉小妹案引公憤才修法,如今卻成為林男逃過一死的理由。

葉小妹的父親昨痛批:「很離譜!很悲哀!司法已死!法官為了不判死刑,就可以幫姦殺犯脫罪、圓謊嗎?用恐龍法官形容都不夠!」葉父還說,林落網後否認犯案,遺體拖了三天才找到,至今林男沒向家屬道歉,不懂法官憑什麼認定他「真心悔改」。《蘋果》昨對判決結果語音民調,七成一的民眾認為判決「太扯」,無法認同。 


葉小妹無辜遭殺,靈堂擺著Hello Kitty玩偶及蛋糕追思。資料照片
女童外出借書遇害
淫魔林國政(三十六歲)先前因兩度性侵等案,服刑十多年,前年二月出獄後,先犯下兩起強盜案,三月十三日就讀國二的葉小妹騎單車找同學借書,途中被兩名泰勞搭訕,林男路過趕走泰勞,將少女騙回住處性侵,再用紗布勒死,屍體丟棄溪邊。
林男遭逮後引發群情激憤,「白玫瑰」等民間團體痛罵政府放狼殺人,極力推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法,包括性侵犯服刑後須接受最長四年的強制治療、以電子腳鐐全天候監控等,新制去年元旦正式上路。 

曾嗆記者「恁娘咧」
至於林男遭檢方起訴求處死刑,一、二審法官均認定他泯滅人性,且有再犯之虞,判他死刑,但林男出庭時曾因不服判死刑,高喊「司法不公」,還臭罵記者「恁娘咧!」
不過最高法院審判長黃正興的合議庭卻認定,林男曾追求女性遭拒,有「慢性創傷症候群」,且他欠缺家庭、學校教育導致道德薄弱,才會一時失控犯下姦殺案,並非預謀殺人。
合議庭指出,林男坦承犯罪,還配合警方找到屍體,並曾想到女童墳前道歉,顯有悔意,考量無期徒刑得服刑二十五年才能假釋,林男即使獲假釋也已逾六十歲,加上有強制治療等配套措施,認定林男再犯性侵案危害社會的可能性不高,逆轉改判他無期徒刑定讞。 


葉父昨痛批「司法已死」,感慨判決「對我女兒極大不公平。」李政遠
網友斥:人命真賤
日前為葉小妹成立圖書館的宅神朱學恒昨斥:「這種人渣可教化?法官悖離民眾認知。」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Eva大罵:「六十多歲就沒能力再犯?他沒老二難道不會用竹筷性侵?」司改會發言人林峯正質疑:「最高院從未傳喚林訊問,怎知他有悔意?」
網路也一面倒狂轟判決,網友感嘆「台灣人命真賤」、「出獄再性侵殺人,這樣還沒死刑?」「關十幾年都無法教化,再關二十五年試試?」並痛批「台灣一堆智障法官」。 






淫魔林國政免死理由
★罪行不致死:林國政是一時失控才性侵殺害女童,非預謀殺人,不屬《兩公約》「情節最嚴重」可判死刑的罪。
★被告有悔意:林落網後認罪且供出女童棄屍地點,並想去女童墳前祭拜道歉,顯有悔意。
★再犯可能低:判無期徒刑至少得服刑25年才可聲請假釋,屆時林至少已61歲,再犯性侵案可能性低。
★有配套措施:須先獲專家評估再犯可能性低,才可能假釋,且釋放前還得接受最長4年強制治療,危害社會可能性低。
資料來源: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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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諾亞娛樂賭城✿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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