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7-05-12 20:50:12| 人氣32|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部落格貼歌違法!高職生判刑5月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在部落格分享音樂MV,小心觸法!台北市一名高職學生,把網路下載的影音檔,下載到落格讓網友欣賞,卻被法院認定侵權,判刑5個月,易科罰金15萬元,成為國內「貼歌遭判刑」的首例。

原本單純分享音樂,卻被控侵權,遭判刑,孫同學是國內首例,他到現在還是覺得「有那麼嚴重嗎?」

遭判刑學生:「就是想說也讓網友認識這首歌,或是這個歌手而已,然後普通也是一堆人分享這些音樂和影音,也不是只有我一個,我只是把音樂放上網路,也沒想過會那麼嚴重。」

去年12月,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IFPI,發現他的部落格上貼了將進近400首國內外流行歌,報警處理,法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刑5個月,易科罰金15萬元。

只是,這樣的分享動作,網路上非常普遍,以孫同學張貼音樂的無名小站來說,隨便以關鍵字「音樂」搜尋,就能找到一堆「歌曲分享」,連YAHOO奇摩的部落格,也到處都是轉載來的音樂和MV。

如果說,部落格裡放音樂分享是違法,恐怕怎麼舉發都抓不完,到底侵權的界線在哪裡?法律留下的灰色空間,實在讓民眾,摸不著頭緒。


說真的 放在網路上的音樂 或 影片

我覺得 那並不是以營利為目的 

他放那些音樂檔案 根本沒賺到錢

只是為了讓更多的人 知道這位歌手 知道這首音樂

搞不好 他沒貼 根本沒人知道這位歌手

搞不好 沒人知道這位歌手 他的專輯還能賣嗎?

而且 一張CD 說真的 我覺得很貴

學生又沒賺錢 總不能一直跟爸媽拿吧

而且 從小到大 就已經花夠多的錢了

在網路上聽 為什麼犯法

大人有錢= =是他們的事

我們沒錢 不能先聽了 覺得喜歡在買嗎?

--真不懂 他沒賺到錢 還要賠錢 

==這樣不是很雖

台長: ♬幸福 屁小姐♬
人氣(32) | 回應(1)|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那我怎麼半= =
我的網誌至少也有五十首.....
2007-05-13 14:13:40
版主回應
說真的==放400首也不多
有人放的更多耶
2007-05-13 16:47:1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