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動物都是一出生就能行走
而人類的嬰兒卻需要襁褓一段時間
因此可以說,人類的嬰兒提早兩年出了娘胎
上一篇提到 蘭嶼的孩子兩三歲就趴趴走
如果不考慮人為因素(車禍,犯罪˙˙˙等)因素
人類的小孩的確在兩三歲就有行動的能力
前一陣子我曾寫過 父母要成為孩子的補給站
我想說的是 孩子必須自己獨立的走完人生道路
父母不應該也不可以推著孩子走 或拉著孩子走
只能在一開始給予充分的補給
然後中途適時的提供孩子需要的補給
等孩子出發下一個目標時 父母得衝到下一個補給站等待
準備做下一次的指引 和提供補給
直到父母無法出現在補給站為止
好友的老公最近檢查出罹患甲狀腺癌
這個消息衝擊了她們全家
其實癌細胞早早就在每個人的身體裡存在
只是發作的早晚而已
儘管如此 當被醫生宣判得到癌症
每個人還是會驚呼:[怎麼會是我]
我想我該有[隨時會死]的心理準備
這樣我才能提醒自己 多去訓練孩子的生活能力
否則一個措手不及 女兒和兒子就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