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聲抱歉
原本跟大家說 想在去年10月辦個台北小聚會
但因故沒有成行
上週六有位旅居美國多年的同學回台
台北的同學在今天辦了個小聚會 我北上參加
距離上次到台北的時間是去年五月 相隔將近一年
台北雖然不遠 我卻幾乎一年才去一次
3個小時對已經快25年不見的同學來說
話是聊不完的
在畢業之後大家各自忙家庭和事業
如今才慢慢有時間 找老朋友聚聚
可喜的是 情誼依舊
雖然原本我也糾結是否要特地從台中去參加聚會
但我還是找一個理由 說服自己參加
只可惜今天出席的人不太多
我想出席或不出席 每個人都需要找一個理由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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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任何事情都會有"得"有"失"
對於一件不是很愉快的事情 儘量去找到"有所得"之處
而對於一件志得意滿的事情 也要去找到"有所失"之處
那麼難過不會太久 張狂也不會太久
心情便能很快回復平靜
claire , 下午我告訴你的這段話 你明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