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帶一群志工去梅峰戶外研習
原本我為了兩個小時的車程準備了一本書
但剛下6號國道 有位志工就問我可以跟我談談嗎?
原來因為他一時疏忽 在經手的一筆訂單上 做了多於公司願意負擔的註記
客戶有既得利益當然堅持要求公司履約
公司認定是經手人的疏忽 要這位朋友自己負責
朋友說著說著委屈得掉下眼淚
他認為他盡力為兩邊爭取媒合 最後卻受到傷害
聽完整件事情 給了他實際解決方案的建議後
我告訴他 不要認為公司和客戶故意傷害了他
事實上 不管站在哪一方 都一定有自己的立場
公司不願意承擔多餘的支付
客戶不能放棄得到的利益
他們都不是存著要去傷害我朋友的心態做了那些堅持
我告訴朋友:
[別人對你好 都是"有心"的
所以接受幫助或餽贈 一定要心存感激 因為沒有人有義務要對你好]
[但是別人傷害了你 可能是無心的
因為或許是立場的不同或觀念不同 雙方可能會有衝突
對方不見得是抱著要傷害你的心態]
舉例來說:
外遇者和小三 一開始發生婚外情 是因為克制不了情慾
他們的起心動念 並不是說:[來吧!我們讓大老婆生不如死吧]
再說孩子的叛逆
孩子不想念書 也不是存著:[來吧!我們讓父母操心煩惱吧!]
所以當你感覺受到傷害或委屈時 要去了解這個事實 平衡自己的情緒
當然也有人是故意去傷害別人的
這就是法律上所禁止 應該捉去關起來
例如:故意去勾引有婦之夫 或殺人放火姦淫擄掠的˙˙˙˙
姐妹們!不要犯罪喔!
心存善念 不要有惡行
若不小心做錯了事 切記迷途知返
這樣才能心安理得過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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