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兩位朋友坐我的車 到另一位朋友家作客
車上小娟談起有位愛心媽媽小方的事
小方有三個孩子 先生外遇後就離家
但小方的先生每個月會給小方生活費
而且小方先生經營工廠 缺人手的時候 也會要小方去幫忙
只不過小方的先生常找各種名目扣小方的生活費
讓小方常常抓襟見肘
小娟覺得小方應該把三個孩子丟給他老公 讓他老公常常苦頭
小娟認為這樣小方老公的外女一定很快就受不了
聽到小娟這番理論 我不禁提出我的想法
"孩子不該是父母的籌碼"
很多人都有這種想法 把孩子當做自己的籌碼
用來對自己有利 或是報復相對人
他們都不明白 孩子也是個"個體" 他有自己的感受
當初我的家人都主張要我把兒子給前夫 我帶女兒就好
但孩子不願意啊
雖然帶兒子會有點辛苦 但我才是能給兒子最大幸福的人
我怎能漠視孩子的需求和渴望?
決定孩子養育的處所和方式 不能太自私
如果對方有更優渥的條件 而且孩子也有意願
自己就要懂得放手
但相反的 如果孩子只想跟你共度平凡的生活
你也要珍惜 能擁有跟孩子共度這生命的旅程
幸福 不在花錢多 而在心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