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我跟前夫開庭的時候
前夫說:他也願意帶孩子 只是孩子不願意
雖然他不會煮飯 但他可以買 或請人做
雖然他沒時間陪孩子做功課 但他可以請師院的學生當家教
他唯一不能代替的是 我跟孩子的親情
他的這番話 意思就是"養孩子根本是簡單不過的事 只要有錢就行"
法官聽他說完這番話 忍不住對他說:[X先生 養孩子不是用錢就可以了]
但我想我前夫真的不明白 [養孩子"真的"不是用錢就可以了]
男人真的沒有認真感受過家人的需要
婚姻本該是聖潔的
這也是為什麼 我不贊成通姦除罪化
對男人而言 打打野食真的沒什麼大不了
他可不是為了離婚才去打野食
打野食不過是精蟲充腦的結果
等精蟲消耗掉 男人不會輕易離婚的
因為他總想回歸正常社會狀態--- 有妻有兒
所以女人要考慮清楚的是 在老公外遇之後
不管離婚不離婚 自己要怎麼過往後的人生?
若老公堅持不肯協議離婚 那要不要訴請離婚?
因為目前訴請離婚必須要有法定的理由
若沒有足夠的理由 法官總是勸和不勸離
台灣並不像香港一樣 只要分居相當的時間就可以離婚 目前還沒立法通過
若無法協議離婚又無法訴請離婚
夫妻的關係就會這樣耗著
拖著拖著 結果會怎麼樣呢?
誰也不知道
也許老婆原諒了
也許男人被外面的女人逼了
˙˙˙˙˙˙
雖然人生總是充滿很多變數
但是我很確定的是--
能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的人
生活越有目標 就會過得越踏實 越沉穩
所以"溫柔"妹妹
先理清你的思緒吧
不用忙著跟身邊所有的人討論 (尤其是你的公婆)
因為他們都不能代替你生活
在大老婆俱樂部跟同病相憐的姊妹互相打氣 發洩一下情緒 是很好的
可以再拿本筆記本 做一下生活計畫(生命不能一直浪費在負面情緒上)
最後感恩還有兒女,親人,好友的陪伴
繼續堅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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