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姊妹打電話問我
有錄到老公跟外遇女子的猥褻對話 是否可以提告
我告訴她 要注意幾點
1.證據的取得是否具正當性 若是以竊聽的方式盜錄 不見得可以被當作證據
2.猥褻對話是否已構成通姦罪證? 可能依法官的自由心證
連裸體蓋棉被 都不一定成立通姦了
只是網交 電話交 視訊交 可能都還不到構成通姦的要件
我建議這位姊妹 在提告之前 先想清楚一件事
"她"要把自己的婚姻走到哪裡?
"她"要把自己的人生走到哪裡?
提告並無不可
但必須是非常清楚自己的方向 做好準備
離婚並無不可
只是不一定要很急
不要莽撞做出決定
冷靜思考 每一步會產生的效應
才不會讓自己將來有所懊惱和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