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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4 19:20:57| 人氣418|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網路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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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朋友的女兒因為看到鄰居虐狗  在沒有照到照片取得足夠證據前

就將鄰居的商號店門po上網

鄰居發現 一怒之下 告上法院

調解時對方提出條件  要求登全國版的廣告道歉 再給付賠償金一百萬元

這女孩雖再過幾個月才滿20歲  但超過18 歲就已經是刑法上的有行為能力人  

必須承擔毀謗罪的刑罰

而民事部分 他的父母是他的法定代理人就必須一起承擔損害賠償

網路真的要小心使用

 

纖纖之前曾提醒過  不要在網路上  對老公外遇有宥恕的字語

因牽涉到提告的證據   以及六個月告訴時效等等

當然也不要在網路上對小三  指名道姓的罵  讓自己惹上麻煩

 

今天跟一群義工朋友閒聊時 

一個朋友提到他的表姐就是小三扶正

而她表姐夫現任職梧棲童XX醫院云云

他又說了一些細節後

我意外的聯想  她的表姊夫好像是另一個朋友已經離婚的外遇老公

當時外遇男甚至放話叫他前妻不准索取贍養費  否則要開車撞她

世界真小啊!

台灣真小啊!

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

小三的罪名 即便是王O慶的幾個夫人也不能免去

呂O妮也不能免去

再有錢也還不了清譽   還是令人不齒

 

不用去批判別人不對的行為  個人造業個人擔

每個人的身口意行只要表現出來  就會造出新的業

罵人是造口業

愛語是造善業

說或做出來的  都是新的印記

人若覺察有錯  要儘快糾正 才可能修正前面負面的業行

唯有堅守"善"的身行意念  才能坦蕩於陽光下

台長: 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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嫻嫻
一直不懂,
為什麼?
要讓小學三年級的孩子受到同名之累?
為什麼?
那種腳色需要這麼可愛的稱號?


其實有些第三者,真的不認為自己是第三者,
罵?是降低自己格調,
我還真的不想提到那兩廝 !
2011-04-14 19:42:51
版主回應
那天聽說 有小二的孩子跟媽媽說 他明年不要念書
因為他不想變成"小三"
真的很有意思

其實我相信 善意小三有之 惡意小三亦有之
其差別在 善意小三很快就退場
而惡意小三則耀武揚威 對世人宣示:
[你的男人來找我的]
[誰叫你不管好自己的男人]
[你的男人又不愛你]
˙˙˙
這就是小三的差別

善惡終有報
天道好輪迴
2011-04-18 23:07:11
可人
哇~~說得太精準了! 我真的從我家小三那兒聽到這三句話"名言". 不過這些惡意的耀武揚威對我一點兒也起不了作用了, 我已把那惡男奉送給她了, 接著就插著腰看他們的報應吧! 反正姑娘我經濟獨立, 有孩子, 有房子, 有車子, 我的大好人生才要開始呢! 姐妹們大家加油 !!!!!!
2011-04-27 05:16:57
版主回應
祝福你的大好人生!
妳值得有大好人生!
2011-04-27 22:16:57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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