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前夫一直在別人面前咒罵我這件事
我有點不解
開庭時 前夫對法官說:[我知道對造希望我離婚之後就過的很慘]
但我向法官表示:[我一直跟孩子說 希望他父親過得好 這樣我們的日子才會平順]
法官點頭 表示認同
從前夫第一次外遇開始 我就表示過 如果他找到真愛 我願意成全他
因為感情不能勉強 ----不能勉強我接受一個愛著別人的老公
所以他如果跟別人可以過得快樂 我可以自己活得下去
又何必為難彼此綁著不完整的婚姻
前夫氣忿 我離婚後過得很好 不該告他
那麼親愛的前夫 難道你希望我過得不好嗎?
這樣你才能來拯救我?
或這樣你才能跟別人證明 我離婚是錯的?
還是這樣才能懲罰我?
為什麼不能創造""雙贏"
縱使你我走在平行線上 不再交會
但你過得很好 我也過得很好
這樣不是很好?
放寬你的心 接受這個事實-- 我沒有你 真的不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