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前夫不服一審敗訴 今天我到高院開二審的庭
整個開庭過程 我親愛的前夫 情緒非常激動 負面想法充斥
我有點不解 我有這麼可惡 要將我如此妖魔化嗎?
就事論事 何必暴怒呢?
我突然領略到聖經是對的
[如果有人打你左臉 就連右臉也讓他打]
因為不打不消氣 就讓他打到爽 也許才能解決糾紛
真理不需強辯
時間會證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