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精神外遇]這回事?
基本上 , 我認為有的 。
如果心裡對某個異性動了念 , 就叫[精神外遇]的話。
那我也曾精神外遇過 。
只是自從我心儀的梁朝偉娶了劉嘉玲 , 辦了個誇張的婚禮後。
我對梁朝偉就不感興趣了。
要符合真正的[精神外遇] , 我認為必須達到相當的條件。
顧名思義--只能將愛慕之情 停在[精神]層面上活動
看到吸引人的異性 有了心動的感覺 是很正常的
因為欣賞美好的事物 本來就是人的天性
但不管是沒緣分 或是相見恨晚 [也可能是你對那個人認識不清楚的迷思]˙˙˙
只要是已婚 無論如何都不該跟配偶之外的人談感情
雖然沒有人規定 喜歡吃義大利麵 就不可以喜歡吃炸醬麵
但喜歡歸喜歡 心動歸心動
婚姻是神聖的 不可兒戲 [忠貞]是婚姻中要嚴格遵行的規則
如果是自己昏了頭 造成家庭的不安不和諧
就是對配偶和孩子的不負責 也是對自己的承諾不負責
因此只要有任何來往或接觸 譬如:電話熱線 噓寒問暖 簡訊傳個不停 接送情˙˙˙
都已經算是[實質外遇 ] 不是[精神外遇]
精神外遇已經淪為外遇者的藉口
我不屑 那些很無辜地說自己只有精神外遇 老婆無理取鬧的人
當老婆會感到不安 一定是老公已經疏忽做丈夫應盡的責任
那就不只是[精神]外遇爾爾
想精神外遇的人 請跟冰冰夫人學
我從沒打電話給梁朝偉 也沒在他來台灣時 衝到他跟前 問候他
只要完全是自己深層的心靈活動 那麼連上帝都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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