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ver今天把辭職信交給老闆了,她最終是走還是留,還是未知數。
但我覺得她堅持走的機會比較大,如果真是這樣,我就慘了。
我的工作量有可能就會增加,但最慘的是,她走了,我就沒有
了互相傾訴苦水的同事。
每天工作完之後,我們大多時候都會結伴去乘車回家,這個時候 ,
就是我們互相傾訴工作上的不滿的時候。有時候,甚至在工作當中,
突然發生不平的事時,心裡的郁悶真的是不說不舒坦,我們也會
即時通過MSN或SKY-PE埋怨一下,這樣一來,我心中的委屈才能
即時得到宣洩。
我不知道,如果她走了之後,我還能在這家公司撐多久?
在一家公司工作三年,算不算很久?
P.S 2009年5月4日是我的新聞台開台 5 週年的日子,也是我在公司
工作踏入第3年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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