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7-03-15 11:58:22| 人氣155|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白色情人節快樂之閃光防治法草案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閃光防治法草案
From Uncyclopedia
Jump to: navigation, search

閃光防治法為2007年3月14日所制定的法律,乃針對那些淫亂情侶所制定的條文,凡公然摟抱接吻者,一律死刑,並依法關閉所有汽車旅館,所有發出閃光者皆比照放射性廢棄物,一律送至蘭嶼集中管理,受刑之情侶爾後不得提出異議阿里之訴。

加害閃光者(以下簡稱閃光者),被加害害閃光者(以下簡稱被閃光者)

第一條
為維護公共秩序,端正會風氣,杜絕淫靡歪風,保障單身國人之身心健康,及弘揚我國固有含蓄內斂之傳統美德,特制定本法草案。

第二條
本法所稱為閃光,謂情侶之間任何導致第三者身心不適之親密行為。

第三條 為保護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刊:
一、情侶於公開場合牽手、擁抱、接吻或餵食對方食物者。
二、情侶於網路散佈其相處情形之文字或圖片者。
三、情侶公然以穢語稱呼對方者,例如:「寶貝」、「北鼻」、「哈尼」、「親愛的」、等等...之類能使第三者感覺身體不適等話語。
四、未婚男女公然稱呼對方為「老公」、「老婆」、或「公」、「婆」者。(外國語言視為相同)
五、情侶相偕出入任何提供床舖之營業場所者。

第四條
逢西洋情人節及七夕情人節,於情勢緊急時,總桶得宣告戒嚴。

第五條
為表彰導盲犬可魯對於人類之偉大貢獻,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之禮堂及其他集會場所,應設置形式莊嚴之可魯銅像。

第六條
為保護導盲犬和被閃光者之生存數量,於路上見之人類與四隻腳動物同時出現者,禁止餵食與觸摸,如導盲犬被餵食與觸摸後有出現嘔吐與暈眩情形,加害者同等於被加害閃光者條款處理。

(以下省略)
...
......
.........
............
...............
..................
....................
.......................
(以上省略)
第九千九百九十九條
.......................

ps.因字數繁多 ,本報台無法放上,如有興趣,各大書局皆有售!

台長: 燒仙草的夏日
人氣(155) | 回應(2)|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旋律"kama
無言= =


這是幹麻ㄉ阿?




我都看不懂= =




你不要回我說&quot這只有仙人才看的董&quot
2007-03-15 12:30:51
版主回應
我會說什麼都被妳看透了...
2007-03-18 00:33:47
旋律"kama
白目...

是ㄇ?


我怎不知?



哈哈^^
2007-03-19 09:28:06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