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311531
*** 相片攝於巴黎地鐵,不是Ella拍攝的 ***
去巴黎註冊順便拍攝今年的訪談,從二千零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到達巴黎;至十一月十七日離開戴高樂機場,二十五天裡,我重訪二十幾位朋友,還巧遇房東。說起這場巧遇,得從臺灣桃園中正機場說起:能吃就是福罷,候機時嘴饞想吃點帶有鹹味的零食,於是閒逛機場裡的新東陽。除了買了一包盛香珍的小魚乾,還挑了一盒新東陽貢糖,想送給在巴黎的越南房東,想像他們會喜歡除了茶袋以外的貢糖禮物罷。雖然我們第一天住在以前租屋與房東家附近的旅館裡,走路去房東家不用十分鐘,但因為心情還沒準備好,還不想去見房東。
當晚洗澡時,由於老舊的浴室門卡住,我又過於粗魯地拉門,於是整個門倒下,玻璃全碎,我的拇指開始流血。第二晚,我們離開熟悉的十二號地鐵線巴黎南邊十五區的Convention站,搬到一位去年才熟起來的朋友家,三個臺灣女生,在一間九平方米斜屋頂的空間裡,擠了一晚,很擠也很溫馨的臺灣人情味。隔天,我們三人再一起把裝有貢糖的行李,與睡袋,從巴黎市中心一區的龐畢度搬到巴黎北邊十八區的短期租屋。
無巧是不成書的。
在台灣,當我們知道這間短期租屋的住址是Rue de Mont Cenis 75018時,毫不猶豫地訂下來,雖然十八區是屬於治安較差的阿拉伯人區,但是它巧的是我一九九五年八月九日生平第一天來到巴黎,第一個下榻的地方,也是同在Rue de Mont Cenis這條路上,而且這條路位於市政府旁,治安是可無慮的。
想起十年前,由於還不會法語發音規則,索性把十二號線地鐵站名:Jules Joffrin,簡稱為J.J.,這是我們這次暫住屋的地鐵站名,也是我們和房東相遇的地鐵站。她工作的地方竟然離我們的暫住屋,不到三分鐘的路程。已經夠巧了,還有更巧的情節,可以讓我寫下來啊。
和房東相遇的那天巴黎下著陰雨。由於賣了幾張相片,藝廊老闆給我一張支票,但我沒有銀行可以存入,剛巧遇到學姐也去此藝廊。學姐說我很幸運,她今天剛好有帶提款卡,可以和我換支票,由於她的幫忙和雨天,原本我們可以在四號線Marcadet-Poissoniers下車再走路回家,我們選擇陪她再坐車,轉乘由北到南的十二號線,準備在Jules Joffrin下車後回家。若平常我們搭十二號線要回Jules Joffrin,列車是往北行,下車的地方和房東相遇的月台是不同方向的,由於我們是由北往南,在踏下車廂的同時,看見住在南邊Convention站的房東要上車,驚喜地手拉手,車笛聲催促著,於是我們跳上同一班列車,在車廂裡聊過了十個站,我們才又下車,走回往北的十二號線回家。
在車廂裡,我們留下彼此的聯絡方式,約好隔天,也是我們離法的前一天,要一起吃午飯。這天早上,我們還在笑自己,得把預給房東的茶袋禮物帶回台灣,這天晚上,高興可以交給她了,只是貢糖禮物,已不能送她了。
和房東吃飯時,我說,看著一天天過去,一直提不起勇氣找她,為了不想因為看到貢糖給自己壓力,於是將貢糖禮盒拆開,每天飯後吃幾塊,最後貢糖禮物就這樣被吃光光了。
Ella
2005/11/20
文章定位:
人氣(50) | 回應(0)| 推薦 (
0)| 收藏 (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