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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5 21:25:33| 人氣85|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酷芭?!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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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五年前遭到涂姓男子以養小鬼、摻符酒方式迷姦的羅姓女子,三日傍晚夥同叔叔帶領兩名青少年,強押涂姓男子到高縣大寮鄉談判索賠,並搶走涂男身上財物。不過事隔已久,性侵害已無證據,羅女一行人反被警方以強盜、妨害自由移送法辦。


 林園警分局中庄派出所調查,羅姓女子以遭涂男(五十三歲)性侵害為由,要求羅姓叔叔(五十九歲,高市小港人)主持公道;羅女前日下午夥同叔叔、林姓(十七歲)及綽號「文哥」兩名未成年少年,到涂姓男子高市三多路住宅將他押出談判。


 羅某一夥人將涂男押到大寮鄉一住宅,持機車大鎖、菜刀等,要求涂男承認性侵,並搶走涂男身上三支手機、一枚金戒指及現金一萬九千元,並威脅再支付八十萬元遮羞費,但涂某不從,雙方條件談不攏,羅女便將涂某帶到林園分局中庄派出所,控告他性侵害。


 羅女表示,涂某平常熱衷養小鬼,於九十二年間涉嫌在酒中摻符咒迷昏她,帶到鳳山市某汽車旅館性侵得逞;不過警訊時,羅女表示事隔久遠,未能提出相關證據。


 涂某否認性侵,他表示九十二年間與羅女在某廟宇宗教活動結識,但從未發生性關係;他反控羅女與叔叔一夥人,強押他到其住宅後,持刀械威逼搶奪財物。

台長: ×貓r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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ˋˋ企 鵝 ★〞
哈哈

姓林的那位...

出名了!


哈哈哈= ˇ =
2008-02-05 21:30:02
貓r妞;
阿他就是整個狠幹笑阿= =
2008-02-06 09:27:17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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