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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6 02:07:11| 人氣380| 回應4 | 上一篇 | 下一篇

給,小草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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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妳的道歉零收到了。

我們來聊聊,這次的事情吧!

其實妳喜歡零的文字,零很高興。
但是,不告而取,我想,任誰遇上了,都不會高興的吧。

先別談到著作權的問題。

我們先反過來想,如果今天換做是妳,妳會開心嗎?
如果今天妳在網站上逛著逛著,發現有人把妳的文章複製,然後拿去發表,說是他寫的,妳會怎麼想?應該也是很幹吧?!

電視上不也常演,甲做了一個作品,結果乙看到了,就把它偷走,還搶先甲一步發表。
妳會不會為甲難過、生氣?

我們拿﹝東方茱麗葉﹞來說吧,或是它的原作【東京茱麗葉】也ok。
小小穗的小雛菊,是為了她親愛的媽媽而畫的,卻被褚形偷走,甚至向大眾公開發表。
穗是不是很生氣,氣到發誓要打敗褚形?

那麼,妳是否能了解那種感覺?

生氣其實是人之常情吧。
我不太相信有人會一笑置之,除非那也不是他寫的。

反過來說,如果妳今天發現了一句話、一段文章,妳很喜歡,喜歡到想放在自己的blog、新聞台讓更多人喜歡。

是否該多做些動作呢?

例如先問問作者是否願意把文章借妳轉貼,或是妳已經貼了,下面在多幾個註解註明它是從那個網站、那篇文章上轉載而來。
這是應該有的尊重,我覺得。

之前,零在常逛的愛情公寓的公告裡,也看到了類似的文章,告知了所有愛寓的住戶,轉載他人文章,必須要標明出處。
這是對作者應有的尊重,妳要記得。

而關於著作權,還太沉重。

妳看起來,應該是國三吧?!
快邁向多采多姿高中生活了呢。

基測請加油吧!








P.S:其實在發現這件事時,零有找朋友"豬"討論過,他給零的反應是『存證,看你要不要對他提出告訴阿,或是要求他宰明出處。』
ok,他手段比我還激烈XDDDD





台長: 零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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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 個人分類: 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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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飼養的狐狸
零兒真是溫柔的人~~

其實我不該留言的. 只是看到妳的溫柔體貼的地方, 忍不住想讚賞幾句. 等妳看到,也請妳刪掉吧~ 給小草的對話, 也請繼續對話下去, 或許開了新聞台的我們, 最終,還是需要些暖色才不會覺得太冷.
2007-03-17 10:47:25
版主回應
不要不要,

我不刪哩哩哩~~

XD
2007-03-18 23:19:31
草ღ*
 
   摁> <
   是我我也會像零這樣的
   因為我是第一次拿別人的東西
   所以很衝動就拿了
   以後不會了
   要是要拿取也會先告知著作者> <
   不好意思噢ˊˇˋ
 
2007-03-17 17:23:49
版主回應
嗯,我喜歡像小草這樣的女孩。

零比較怕的是,如果遇到了那種拿了不還又不講的,頭比較大。

乖孩子。
^^
2007-03-18 23:25:36
Lee
好人
2007-03-18 13:43:06
版主回應
別這樣稱讚,我會害羞。

>////<
2007-03-18 23:26:18
草ღ*
 
  囍:D
  双子大大大萬歲
  差一年阿
  這樣生日就可以一起渡過了噎>ˇ<
 
  抱歉這麼久才回吶ˊˇˋ
  很久了都沒開電腦‥
 
2007-04-07 14:08:02
版主回應
嗯嗯嗯!!
雙子很棒啊!!

不過我們好像一直都沒有一起過生日過啊!
〞_ 〝

沒關係啦^^
2007-04-07 17:09:25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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