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10萬的乞丐給我上了震撼的一課
我拎著剛買的levi's從茂業出來,站在門口等一個朋友。
一個職業乞丐發現了我,非常專業的、逕直地停在我面前。
「先生……行行好,給點吧。」我一時無聊便在口袋裡找出一個硬幣扔給他並同他攀談起來。
乞丐很健談。「我只在華強北一帶乞討,你知道嗎?我一掃眼就見到你。在茂業買levi's,一定捨得花錢。」
「哦?你懂得蠻多嘛!」我很驚訝。
「做乞丐,也要用科學的方法。」他說。
我一愣,饒有興趣地問:「什麼科學的方法?」
「你看看我和其他乞丐有什麼不同的地方先?」
他,頭髮很亂、衣服很破、手很瘦,但都不髒。
他打斷我的思考,說:「人們對乞丐都很反感,但我我看得出來,你對我並不反感,這就是我與其他乞丐的不同之處。」
我點頭默認,要不我怎麼同一個乞丐攀談起來。
「我懂得swot分析,優勢、劣勢、機會和威脅。我的優勢是不令人反感。機會和威脅都是外在因素,無非是人口多和將要市容整改等。」
「我做過精確的計算。這裡每天人流上萬,窮人多,有錢人更多。理論上,我若每天向每人討1塊錢,每月就能掙30萬。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會給,而且每天也討不了這麼多人。所以我得分析,哪些是目標客戶,哪些是潛在客戶。」他潤潤嗓子繼續說:「在北區,我的目標客戶是總人口流量的3成,成功機率70%。潛在客戶佔2成,成功機率50%;剩下5成,我選擇放棄,因為沒有足夠的時間在他們身上碰運氣。」
「那你是怎樣定義你的客戶呢?」我追問。
「首先,目標客戶就像你這樣的年輕先生,有經濟基礎,出手大方。此外還有那些情侶,他們為了在異性面前不丟面子也會大方施捨。其次,我把落單的漂亮女孩看作潛在客戶,因為她們害怕糾纏,多數會花錢消災。這兩類群體,年齡都控制在20~30歲。年齡太小,沒什麼經濟基礎;年齡太大,可能已結婚,財政大權掌握在老婆手中。這類人,根本沒戲,恨不得反過來找我要錢。」
「那你每天能討多少錢。」我繼續問。
「週一到週五,生意差點,兩百塊左右吧。週末,甚至可以討到四、五百。」
「這麼多?」見我有些懷疑,他給我算了一筆帳。
「和你們一樣,我也是每天工作8小時──上午11點到晚上7點,週末正常上班。我每乞討1次的時間大概為5秒鐘,扣除來回走動和搜索目標的時間,大約1分鐘乞討1次得1塊錢,8個小時就是480塊,再乘以成功機率60%[(70%+50%)÷2],得到將近300塊。」
「千萬不能黏著人滿街跑。如果乞討不成,我決不死纏濫打。他若肯給錢的話早就給了,就算腆著臉糾纏,成功的機會還是很小。不能將有限的時間浪費在無施捨慾望的客戶身上,不如轉而尋找下一個目標。」
強!這個乞丐聽上去真不可貌相,倒像是一位資深的市場營銷總監。
「你接著說。」我更感興趣了,看來今天能學到新的東西了。
「有人說做乞丐是靠運氣吃飯,我不以為然。舉個例子,百貨司門口,一個帥氣的男生、一個漂亮的女孩,你選哪一個乞討?」
我想了想,說不知道。
「應該去男的那兒。身邊就是美女,他不好意思不給。若去了女的那邊,她大可假裝害怕你而遠遠地躲開。」
「再舉個例子。那天cocopark門口,一個年輕女孩,拿著一個購物袋,剛買完東西;還有一對青年男女,吃著冰淇淋;第三個是衣著考究的年輕男子,拿著筆記本包包。我看了3秒鐘,毫不猶豫地走到女孩面前。女孩在袋子裡掏出兩個硬幣扔給我,並奇怪我為什麼只找她乞討。我回答說:那對情侶在吃東西,不方便掏錢;那個男的是高級白領,身上可能沒有零錢;妳剛從超市買東西出來,身上肯定有零錢。」
有道理!我越聽越有意思。
「所以我說,知識決定一切!」我聽十幾個總裁講過這句話,第一次聽乞丐也這麼說。
「要用科學的方法來乞討。天天躺在天橋上,怎能討到錢?走天橋的都是行色匆匆的路人,誰沒事走天橋玩,爬上爬下的多累。要用知識武裝自己,學習知識可以把一個人變得很聰明,聰明的人不斷學習知識就可以變成人才。21世紀最需要的是什麼?就是人才。」
「有一次,一人給我50塊錢,讓我替他在樓下喊『安紅,我想你』,喊100聲。我一合計,喊一聲得花5秒鐘,跟我乞討一次花費的時間相當,所得的酬勞才5毛錢,於是我拒絕了他。」
「在深圳,一般一個乞丐每月能討個千兒八百。運氣好時的大概兩千多點。全深圳十萬個乞丐,大概只有十個乞丐,每月能討到一萬以上。我就是這萬裡挑一當中的一個。而且很穩定,基本不會有很大的波動。」
太強了!我越發佩服這個乞丐了。
「我常說我是一個快樂的乞丐。其他乞丐說是因為我討的錢多,所以快樂。我對他們說:錯了,正是因為我有快樂、積極的心態,所以討的錢多。」
說得多好啊!
「乞討就是我的工作,要懂得體味工作帶來的樂趣。雨天人流稀少的時候,其他乞丐都在抱怨或者睡覺。千萬別這樣,用心感受一下這坐城市的美。晚上下班後帶著老婆孩子逛街玩耍看夜景,一家三口其樂融融,也不枉此生了。若是碰到同行,有時也會扔個硬幣,看著他們高興地道謝走開,就彷彿看見自己的身影。」
「你還有老婆孩子?」我不禁大聲讚歎,引來路人側目。
'我老婆在家做全職太太,孩子念小學。我在福田區十年分期買了一套房,還差六年就還清了。我要努力掙錢,供兒子讀大學念市場營銷專業,然後子承父業當一個比我更出色的乞丐。」
「我5年前在微硬中華大區做市場策劃,2年前升為營銷經理,月薪5千。那時按分期付款買了一台1萬多的三星筆記本,每個月還款2千,要死要活的。後來想想這樣永遠也出不了頭,就辭職不幹了,下海做乞丐──我願意做一個高素質的乞丐。」
聽完,我激動地說:「你有沒有興趣收我做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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