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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6 14:29:31| 人氣205|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這是我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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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傳簡訊第一則是想要事情到此為止,
責怪我"無限上網"揭露的事情,
可是...一句"小心人呀~~",
是讓隱忍多日的我決定講完的原因,
我過去忍了多久的歲月,
每當喝著自己喜歡的蜜茶,
會想到那段往事的時候,
誰又會知道我心裡面的感受是什麼?!

第二則簡訊,
竟指稱"小心人"這事情.
是我自己在對號入座!?
那麼請問一下...最近有哪件事情哪個人是某人可以提出來一直講的?
說是在強忍低調,
我絲毫看不出來!
而且...試問...
某人有什麼權利要求我拿掉我在自己部落格的一切?
你大可以要求打發家長,
刪除掉我的留言,
於是這些事情,
就不會繼續備看到,
可是...我想...
很多人可能都是...盲的?
我在自己的雅虎檔案(按下orerer的帳號就可以看到),
一直都寫著這樣的一段事情,
只是沒被發現,
也或許...我一直不去指名到姓吧!
可是對於自己的部落格.
網址一直是在哪裡的,
過去寫某人的一篇,
也一直還在那裡的,
只是...極少人發現.

在車上講的話...
喇叭佑知道.柚子也知道.當然...宣稱跟你交往的女友蘇泡泡小姐更知道!
誰告訴你的,
傳的對或者是不對,
已經不再重要,
而是...私底下閒聊的話題,
需要再去講一次嗎?
分寸...那個講的人或許一點都不懂!!
是查證是打小報告,
都沒有什麼關係了不是嗎?
因為...你通通不會去承認!!
整個事情中,
唯一很明朗的,
只有你很高調追求巧云小姐的那篇文章,
先前的我的事情,
之後泡泡的事情,
都是你一路否認的非事實,
但是...我們居然都一直維護著你那麼長的一段時間!!
幾次...我只能跟巧云等人私底下聊,
至少...我們從未上過床,
因此我沒有對不起任何一方,
幾次...我只能說至少你夠高調地追求,
讓其他事情再也沒有一絲曖昧的可能,
但是...或許...我一直是錯的!
除卻我這個被你拿去講很爛的女人以外,
還有太多的可能!

借住別人家是個很爛的事情,
我該感謝你告訴我!
所以未來無論再怎麼困難,
我會去住我男友安東尼那裡,
我會睡在麥當勞,
或是窩在路邊,
我要拒絕所有好心送我一程的人,
因為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背地裡在追求誰的時候,
又拿我去講說這很爛!

或許我很老.
看起來也不優,
實在不像是會被當成床友的對象,
因此讓所有人對於此事有了懷疑,
可是...這是我心中一直以來很難過的事情!
喜歡上別人...可以說,
而不是不說,
繼續去留一條後路走,
若當我在報復,
就當是吧!
因為你曾經對我做過的種種.

台長: 銀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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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
人言可畏....
要加油~~
畢竟人是為自己而活..
2007-10-29 00:36:09
Neil
還記得我嗎!?
R.C那晚跟你聊天很久的那個..
我想加入你的MSN...
2007-10-29 18:47:36
版主回應
Neil
我的MSN:e770110@ms39.url.com.tw
2007-11-04 23:36:1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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