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自己能一覺天亮,但是睡起來看看時間,才五點,泡了一杯燕麥想想好久沒有寫寫東西,最近的新聞各式各樣,有些新聞還能一個蓋過一個,焦點不斷轉換,不知道還有多少人,記得這陣子一些大新聞呢?還是都只是關注TOO來又TOO去。
其實這幾天,看文的時候,確實有看到人,因為耀炎事件寫了文章發表個人意見想法,除了這裡我有看到過,當然在其他平台也有看到過,但是我看完後,我發現有些人真的是喜歡炎那套的,但是先撇開其他不說,一般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件的時候,是會盡量避免被害人跟加害人接觸,都會隔離讓被害人在一個另個房間,那炎這樣的方式道歉,而他也不是一個人去的,這就不多加說了,新聞都說了,他是帶著多位工作人員與一位保鑣去的,一般來說他直接走過去道歉,有些人可能覺得很帥,覺得他對於面對很勇敢,也勇於承認,但是我個人覺得那是一種刺激被害人的方式,老實說還挺失望這樣的做法。
可能看到這,也有人會說那位耀自己本身也很有問題,他的黑歷史也不是甚麼好人,然後覺得那位男生就是在蹭炎,其實這是兩件事情,先不論耀的事情是不是真的,因為不管是耀跟炎的事件,「無罪推定」都是還是很重要的。
所以我只是覺得,一個人如果真的很壞做很多壞事,也不是能代表就可以隨便侵害他的權利,加上如果一個人如果真有做過詐騙他人,也不能去合理化他在沒有成年時候被拍下性愛影片的事實,我記得沒錯的話,拍影片當時炎就自己承認了,但是在還沒審判之前,這裡再次強調「無罪推定」,所以我只是覺得,這事情是要分開來看的,難道每個案件,都要先檢討被害人以前有沒有做過壞事情之類嗎?
所以是無法去混為一談的,所以去說蹭就更沒有甚麼意義,可能有些人會覺得,言論自由,想怎麼覺得就怎麼覺得,嗯,我覺得是這樣的,大家都有言論自由,只要敢寫出來,其實就別怕別人討論,有可能被人反駁都正常的,不然真的私下說,或是鎖起來說,甚至找顆大樹,看看有沒有洞,對著洞說,其實就好了。甚至呢!對於其他的TOO事件,有人還說..為什麼當時不拒絕呢?!不會說NO呢!其實我看到這樣的話語,我實在不知道怎麼去說個明白,我只能說,會去檢討被害人去說這樣話的人,其實我很想翻個大白眼,但是這是一般人如果聽到這樣的事情,可能就會有這樣說法,為什麼不拒絕呢?!但是真的是經歷過的人,我相信聽到有人檢討被害人時候說這樣的話,被害人應該等於又被割了一刀吧!雖然要勇敢說不,這是沒錯的,但是我覺得這樣的一句話對被害者去說出來質問是不太妥的,這就像對一個憂鬱症的人說,你為什麼要讓事情去困擾呢?應該要正能量,不要想太多...。我想憂鬱症的人,聽到應該會更憂鬱。
有些人法盲的程度,人人不同,但是人有時真的要有思辨的能力,這樣所謂言論自由,才更有價值,我們最可貴的地方就是,我們是個民主的國家,言論自由是很珍貴的。
其實啊!夏天了,西瓜盛產,真的想吃瓜就好好吃瓜,清爽一下,真要吃瓜還吐個籽,那當然也可以,這是自由,但是也要吐好來,不然吐個亂七八糟就不好了。
今天就來去買個西瓜吃好了,這夏天我還沒真正買顆西瓜來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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