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呢~
阿信無名熱鬧的勒~
但是~被刪文了~
沒留到他那篇網誌打了什麼~
反正都是些對T的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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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挺你!!
我也討厭很多女生當GAY!!(但是不是全部)
尤其是T,因為T看起來都自以為是男生..愛裝酷、愛耍屌!!
還有,沒是跑來偷看別人網誌幹麻!!
偷看了又要亂留言,白爛!!
是女人就乖乖ㄉ當女人,沒是跑去當GAY..
你媽把你生出來,你跑去當GAY..這樣對嗎??
真可憐..少男人一點東西就不要在那裡裝男人啦..
weichuanyi 於 January 17, 2007 12:58 AM 回應 |
我不想改變你們對T的看法
但可以請你們說話客氣些嗎?
我不否認你曾經給我我什麼
只是他看到的也許都是傷害
他留那篇也許只是心疼這些年來我的傻
他並沒有否決你曾經給過我什麼
明ㄩㄢˊ 於 January 17, 2007 01:21 AM 回應 |
ㄜ 上面那篇我留的
名字沒發現沒改
我沒有偏袒任何人
我只是覺得沒必要把話說的很難聽
黃小慧 於 January 17, 2007 01:24 AM 回應 |
他留那篇也許只是心疼這些年來我的傻
對你傻~~
傻ㄉ可以~~傻到跟我交網!!
無言!!
luckyuyu 於 January 17, 2007 01:57 AM 回應 |
有什麼好客氣的??
我也是沒偏袒任何人ㄚ!!
她沒事過來看別人網誌幹麻??
看了以後還要留言亂講話..
有人叫她看嗎??有人叫她留言嗎??
阿信又沒妨礙到妳們在一起!!
她有必要過來亂講話嗎??
這裡只是阿信想要發洩情緒的地方!!
麻煩妳們要看就不要亂留言,不要把大家都弄到不高興
weichuanyi 於 January 17, 2007 03:34 AM 回應 |
這位先生想必是受了百般恥辱吧
所以才回有如此深的感觸及怨恨
認清吧~這就是世界在改變!
看開吧~這就是社會在異動!
覺悟吧~你還是輸給一個T!
也就是說~事實證明!
有根ㄉㄧㄠˇ也不見得就比較好!
只是ㄍ路人甲... 於 January 17, 2007 08:37 AM 回應 |
這位路人甲..想必不是男人..
而且也沒有看清楚我留的言!!
因為一開始我就說有我不是討厭全部的女GAY!!
而且我也有好朋友是T,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但是我的好朋友不會那麼白爛..當T當的那麼失敗..
還會來別人的地方亂留言..
重點是..我沒輸給T!!因為我有女朋友!!
我也沒有受到百般恥辱,因為我女友沒被T搶走!!
在這裡留言,只是因為想幫我朋友說話!!
這只是眾多男生對T的看法!!
有根屌是沒比較好..但是至少我比妳們只能用手和用口好多了!!
因為還多了另一種樂趣..而妳們只能用"物品"來代替..
少了我們很多的感覺!!
weichuanyi 於 January 17, 2007 09:46 AM 回應 |
我想不是每個女生都需要"這種感覺"吧
把兩個人的交往認定到只有性不太好吧..
說人家只能用嘴跟手..
會不會有點太"高級"
至於亂留言
請問你有看到她公開留言嗎?
不公開留言
就是為了保全阿信面子
她用悄悄話發表她的意見
如果阿信不喜歡
是不是可以請他"客氣"的表達
我沒有偏袒任何人
只是說人家是狗亂吠
會不會太過份?
說再留言要見一次打一次會不會太超過
我知道分手不好受
但並不代表可以無節制的漫罵別人
TO阿信
我傻的不是跟你交往
傻的是跟你交往後卻一而再再而三的忍受你的脾氣
我不希望我們分手鬧的這麼僵
如果你不喜歡我們看你無名
不喜歡我們留言
你可以直接跟我說
一個你不想見的人 於 January 17, 2007 10:31 AM 回應
好酷的回覆....什麼叫做悄悄話就是不想讓阿信冏!!
她可以不要說話的...
這不算挑性?
明明就故意,
沒人說妳偏袒誰,
如果阿信不在乎不在意就不會那麼難過,
妳只是比阿信早走出那快陰影,
就到這,
互嗆沒意義,
只是希望別再打擾阿信,
他也可以過的很快樂!
妳既然id都打 "一個你不想見的人" 妳既然知道就不要再出現,擾亂他的
心情!!
為什麼情況會弄僵,要問問妳身旁那不能愛妳卻又要愛妳的人!!
把話說的太多太雜,只會讓一切變質!!
就到這...
要她別太超過,
要打她不會再說出來,
理由誰都有,
只是就到這,
歡迎妳們來看網誌,
但是可以請妳們不要回覆留言!
沒有什麼悄悄話...很屁!!
run1214 於 January 17, 2007 12:27 PM 回應
呵呵~
我不知道原來阿信不想看到我呀..
他想不想見到我不是局外人能評斷吧..
我們原本沒有要挑釁
但是起因於阿信把我跟他交往的過程打出來
但是他只打"部份"..
你們現在都只看到我傷他
你有看到當時的我被他怎麼傷嗎?
大頭你不要說你沒看過我跟他吵架
如果不是一開始你們說話很難聽
還有上面那位說我們只能用嘴跟手的人
我想我不會生氣
我想我不會把事情做的很絕
不管你們對同性戀看法如何
請不要把我們跟你們想的一樣
什麼用嘴用手用機器的話..
拜託留給自己吧..
一個你不想見的人 於 January 17, 2007 01:49 PM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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