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暑假推薦當代藝術館的裝置藝術後,現在放寒假總算有空再去第二次,去年底就知道有很棒的攝影展和有趣的「歡樂迷宮」展,(平均三個月換展一次,這是開館後第二個展)內外的二個展都很有意思,對我的思考上都有了一些衝撞,先寫外面的攝影展,下次再寫裡面的。
「以汝之名」(In the Name of Women),譯得真好,這是看見譯名的第一個感覺。「汝」有個女字旁,是其形義,而其所指是「你」。女性是拍攝主體,且是一般平凡的女性,隨時可能出現在我們身邊的「你」。
在「我的紀念碑」中,他們每個人對自己所呈述如能夠有個紀念碑的理由,對我而言都是微不足道的,不過人生,似乎就是靠著微不足道的事情累績,就算看完六個人後,我還是有種「你…用這樣的理由就要建立紀念碑呦!」的想法,但反問自己要用什麼理由時,似乎也沒什麼了不起的,我想我大概會用「我叫蝴蝶貓,每個月會有一次的經前症候群,產生憂鬱的心情卻無法克制的聒噪。」當自己沒辦法用很自已的方式過日子的時候,紀念碑大概只為了給自己一個內在的滿足,並不是要別人來紀念你,畢竟大多數的時候,我們已經都在期望別人能給我們一些回應,我們都在要求自己做些什麼,讓誰能記住或是滿意自己,那麼標榜著「我的紀念碑」,或許就該讓生命中微不足道的事,浮出抬面來。
「我的心」以及「我的敵人」,我看見的這二個主題是相對應著,而這樣來看這些照片,就相當的有意思。在「我的敵人」的照片,是假定你能不被罰,要你說出內心中的敵人,而且試想希望對他做些什麼?而「我的心」是試想你是否曾失去你的心,如果有,是什麼原因?先不管每個人呈述的內容,光看二邊的照片,在「我的心」這邊的每個人幾乎是面無表情的,僅管他們說出的理由,是把心放在自己的男人或是孩子身上,在「我的敵人」這邊的每個人臉可以看出一股邪惡、一段報復的痛快,表情是鮮明的。如果說我看見的「我的心」代表著是「愛」而「我的敵人」代表著是「恨」,那我得到的一個解是,愛是僅管長期存在卻易被忽略、遺忘而不見得感受到喜悅的,恨則是只需要一點點的剌激,就能毫不保留的完整呈現,罪惡感被薄薄的歡愉糖漿覆蓋。
如果心曾經在那裡遺失,就表示曾在那裡曾有「愛」存在,不論是付出或是被付出,這是一個交換的場域。進而發現「愛」的存在、「心」的迷失,大部分是來自於別人的介入,有人期昐逃離、有人試圖找回、有人以為一輩子就是這樣子,但大部分的人不管後悔與否,似乎日子一久,就忘記一開始呈現的結果都可以使自己微笑,大部分的時候壓力多了些、心甘情願認命的心態多了點,然後開始 - 面無表情。
「我的敵人」中,如何完整解剖一個人才能自己達到洩恨的心情,大概是在心中盤算過的,所以有機會說出來時,表達相當精準。似乎真要想,不怕想不出敵人來,平常心中不就時常抱怨著,這個誰或是那個誰,雖然仍面帶笑容的看著對方。在有著恨的傷口結枷之後,反而是時時刻刻的提醒,畢竟忘卻傷痛總是比忘卻美好來得不易。敵人,常存在我們的心象中,存在與否,端看願不願意釋放自己的心,除非真離開怨懟的氛圍,否則假象,在不需受罰的誘因下,天使笑容收起,呈現出邪惡的勝利-輕易戳破。
當我走進裡面,看見「我的敵人」的紀錄片,「我只是上街逛逛,遠遠就看見這樣大的照片,還有文字,他們所表達的,太過真實,我只是想出門,休閒放鬆自己,這樣的真實讓我難以接受。」一個受訪的婦人說出來的話,大略的意思。接受「真實」,要培養好心情,否則會不堪負荷?也許是吧!人往往是善於逃避而害怕面對,特別是那些最真實的錯誤、最真實的慾望、最真實的一切負面。紀錄片中,有些人認為,在大街上放上大副的照片和如何對付敵人的文字,這樣展出的方式和展出內容是不當的,甚至於有鼓勵暴力的動機,其實我認為這樣子做,是攝影家一種製造話題的手法,但抗議的人,我在想他們是真認為可能會導致不良後果而反對,還是突如其來的真相,一針見血的場景,讓他們感到不自在和不安?
《簡介》
展期:2001年12月7日~2002年2月24日
地點:台北當代藝術館廣場
《以汝之名—蓓堤娜‧芙利特勒攝影展》(In the Name of Women)包含三個主題,分別是〈我的紀念碑〉、〈我的心〉以及〈我的敵人〉,共計22件攝影作品。
蓓堤娜‧芙利特勒的作品大部分是採取系列性且圖文並列的呈現方式,試圖以清晰、銳利的影像及圖說,探討人們的想法、與其生活息息相關的問題,或是影響他們的事物。 其最特殊之處即在於呈現的方式:在公開場合展示超過人身大小的攝影作品,將其作品又回歸到最初製作它們的地方,也就是大街上,企圖以廣告看板的效果來震撼並加深駐足觀者的印象。藉此,製造出一種多層次的討論與對話:或與作品、或與自己、或與別人、或作品與作品之間。因此,她的作品總是成為人們及媒體熱烈且具爭議性關注的焦點。
本展播放作者的〈我的敵人〉紀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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