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繳費多收他錢達一年之久的公司,今天又來投訴,「據說」有人送來中秋禮品,放在櫃檯結果不見了。我問他有無登記?有無名片?何人?何時?何地?何物?都答不出來,又不好電話去問送禮者,到底有沒有送來?送了什麼來?所以這是一個典型的「無頭公案」。
週五又要開會了,今天趕了一天的會議資料,終於又是洋洋灑灑十一頁,老師奶奶的那份標單草案也重新改好了,納入其中一起討論,趁快下班了要老田去影印。我則是奉召上十六樓說有「要事相商」,原來是前年被「告」的住戶找我,真奇怪同是鄰居為了一些小事竟然會互相告來告去,咬得大家都一嘴毛。
雖然是「不起訴」處分,不過他要求精神賠償一百萬元,名譽損失十萬元,從管理費中座扣,趕緊給老爺爺回報,說有人要反撲了。最近催繳動作做出來之後已經有數通電話來關切了,第一個過來把錢跟單子留下,要我幫忙繳掉就算了,第二個過來清算了一萬五千多,第三個說不可能,要再查一查,帳戶裡面已經多了許多筆老帳回籠進帳了。
臨下班時分,正準備分發開會通知單與大會的會議記錄。阿龍緊急通報,有警察五名接獲報案,荷槍實彈過來,據說上面有人打架,也搞不清楚東邊還是西邊,等到警察說有「夏」先生去派出所報案,我便已經知道是哪一家了,因為已經跟他們要很久的管理費了,「澳客」一窩。
引導一干員警進入到九樓,只見了三三兩兩的顧客及員工在吹著冷氣,可是舒服著呢!哪有人在打架?「謝」總監由搖著大玻璃出來,說有人鬧場,亂貼傳單,有兄弟找碴。警察說才不管他們什麼糾紛,什麼健保局採購藥品又退貨換錢朋分勞跑,政風起訴當事人有起訴書為證,某人的姘頭騙了他五百萬,要抵債多退少補。
如果你欠他錢,他來找你要錢,這是一回事。他貼傳單毀謗你,你要告他也是一回事,告訴乃論。他來找你要錢也是天經地義,除非他有破壞你的東西,可以告他。你別拿著這個什麼他騙你錢,你又借他姘頭的錢,又要開記者會什麼的混淆視聽。
據說要打架的人說在桃園已經要過來了,是那個什麼「夏」的打電話要他來。你打電話要他來,就不能算是他來鬧場,這幾件事情要釐清清楚。「謝」滿臉豆花直嚷著說要開記者會,說對方就怕曝光。。。云云,我看並無立即的打架好戲看,也就趁隙溜之大吉逃之夭夭,懶得搭理他們耽誤我下班!
今天把列印的北極星全家福的照片交給他,說這是他家小朋友的「中秋節功課」,被我放在車上好幾天,終於交到他手上,了卻一裝心願。。。
老伍下午特地來訪,說衣蝶處長又指名要我過去,協理很傷腦筋,問我要不要去?不過只能當「副手」。我頭殼壞去又不是高昇幹嘛去啊?公司想把我當棋子,解燃眉之急,說那裡的副手比這裡正手的位階還高。我豈是三歲孩童,可以讓他們玩弄把戲的對象,嚴詞加以拒絕,給我加薪昇官,否則一切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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