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一堆屁事
舉其大宗者有二
竹簍事件
請款事件
很棘手很麻煩
不好處理
並不是被外面人偷偷丟棄
搞得車道哨丟了差事
跟本就是自己火鍋店丟的
昨天到廚房突擊檢查
人贓俱獲
達成協議
由菜商自行帶走
回收價每個十二元
其樂不為是傻瓜
搞定一件
可惜煒軒已被錯殺
錯殺不足惜
可是頂替的人在哪裡?
衍生另一個問題
路口三角公園的一串紅
換成薰衣草
圓仔花便宜
接著就是大門增人
搞了一個月
每天加一小時第一波不算
第二波整個人都不算
請不到錢的屁事
生米煮成熟飯
才來後悔不認帳
天下哪有這等烏龍事
有我在當公親
談判順利
可以請到款
不過不能漫天要價
三角公園景觀
12hrX14=168+10+9=187x30.5=5,704
5,704-3,233-2,227=244x150=36,600
不是
12hrX31X150=55,800
相差何以千百計?
達成協議
就這麼辦啦
其實後來發現這樣算也不對
少算了一個
假設條件錯誤
後面當然就都不對啦
這個叫做
謬以毫厘
失之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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