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回的............
一、這樣對話太辛苦了,有理講不清,給香香的仲介費在去年9月就被扣了,妳可以問香香查證一下。
二、當初叫妳把鑰匙寄給香香,妳也沒寄,這是舉手之勞,不交回鑰匙,當然就得算房租。
三、再則一般違約是要扣押金的,這是行規(也是所有商業行業的淺規則,包括網路等方面,我們就被扣過的),不過可以高抬貴手,但問題是妳沒交回鑰匙,也沒繼續交房租。
四、當初答應妳代找其他房客,但妳並沒有找到呀!難道沒做成的案子,也能有傭金,這也是常規。
五、我們大抵上還算是厚道的人,如果妳要細算,一月份尚差100元,另2007.12.28(電表數字843)-2008.1.31(電表數字1021)電費共712元,合計812元。再加上鑰匙到現在還沒交回來,妳看租金要算多少呢?
六、我是吃軟不吃硬的人,別惹毛我。如果要算老帳,之前501室出租時,那間並沒有冰箱,是她們家人自動到505去搬過去的。這些我們可都沒計較喔!如果要算。書婷得補上費用,從2007年9月-2008年4月共8個月的冰箱使用費,共500元*8個月=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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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後來又回的....
可以請問一下嗎??
沒找到人是我們的錯??
仲介費也是你們親口說不用的
現在又說要給香香姐多少多少的
說過的話難道不算話嗎??
她的工作是仲介
上班時間當然就是幫你找房客
我們的工作不是仲介
只能利用沒上班或是休息的時間來尋找
利用沒沒上班或是休息的時間帶人去看房子
而且當初也是你太太叫我們幫忙找的
為什麼不問清楚你太太??
不要一直扯到鑰匙的問題
只有電話說過一次要鑰匙
之後說打給佳琪但是沒有接
其實根本一通電話都沒有吧
然後你說因為你們忙所以沒打電話
這樣不是很矛盾??
難道就變成是我們的錯??
還有她沒接到的電話
都一定會再回撥
要我們幫忙找房子又要我們還鑰匙
人家要看的話難道要我們破門而入??
然後最後再跟我們算破壞費是嗎??
房子你們租出去了也沒跟我們講
接下來繼續說我們拖欠不還鑰匙
是你們隱瞞在先不是??
我們都懂的用EMAIL
你不是也用EMAIL回信給我們??
還有你們不是也換鎖了??
鎖的費用是多少??
加上欠你的電費
再給你一個月的房租
難道完全都沒有剩嗎??
而你說的吃軟不吃硬
應該是軟硬都不吃吧
當初說不會扣
然後最後還是扣
書婷的冰箱也是你們說不計較的
然後最後這種情況再來計較是嗎??
一開始書婷還跟我們說你這房東有多好有多好
講到我們很心動的住進你那
結果似乎我們都是被表面所矇騙
而且這也不關書婷的事為什麼要扯到別人??
人家有拖你房租了??
還是因為幫我們講話所以你們也要針對她??
今天我們都已經退了
不是跟你要求所有的押金
而是一個月的押金
你可以扣掉喇叭鎖跟電費
難道你們還要這樣不講理??
究竟是誰有理說不清呢??
房東先生..做事要憑良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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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再回的...
一、違約是要扣押金的,這點妳應該很清楚。所以,找到人,我才好跟您優惠,讓妳抵扣押金,這妳不覺得是善意吧!很多房東是不管的,直接依違約處理的(究竟萬一找個壞房客,對我們損失很大)。
二、與仲介費沒關,跟妳談仲介費,是讓妳了解我們的難處。
三、鑰匙的事,妳問佳琪就知道了。我當初很明白跟她說要把鑰匙寄給香香的。她卻不寄,也不親手交還?這我就不能給妳們通融了。否則以後大家都這樣,就沒法管理好租屋之事了。
四、其餘回覆如文中“邱曰”。
五、一句話,妳把鑰匙寄到大陸給我(順便把帳戶給我),我再退部份押金給妳。否則就不要再騷擾我了。地址如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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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的....(文中邱曰是啥啦...看不懂~”~)
我們就是覺得你這是善意
竟然說肯退我們押金
很難可以遇到這樣的房東不是嗎??
所以我們才拼命找人的..
我知道兩邊只這樣用MAIL講
很難說清楚講明白
不過好歹也解決了
很抱歉一直這樣用MAIL騷擾你
其實我們自己也不是那麼的愉快
明天她休假會來找我
我會叫她把鑰匙拿回來
然後就寄過去給你
連同帳戶...
還有...請不要給書婷找麻煩
畢竟這是我們之間自己的事
我不想因為她幫我們而受累
相信你應該很明理..
謝謝...打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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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有要回來一些(不知道是多少)
不過還是很機....
非常不爽他ˋ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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