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小英居住在一個老舊公寓裡。說老舊,一點兒也不是謙虛,因為是73年調到吉林國小服務以後,向家長買的。那位家長住了10年,在中原街買了新房子以後,吉屋出售,賣給兩個年輕人:王先生和褚小英。
話說貸款買了房子,家徒四壁,兩個年輕人,劃地自成領域管理。褚小英因為管煮飯洗衣,所以廚房和後陽台是她的地盤;她的「為人」並不勤勞,地上積了灰塵也不管,小時候在老家,掃地都是褚老媽的工作。可是,由於屬於「歐巴桑」星座,褚小英喜歡曬衣服,衣服一件件分類,每件以相同的距離掛起來,雖然通通從洗衣機裡出來,皺巴巴的,卻仍然排列整齊,颇有秩序與規矩。
寫東西應該直入主題,才能抓住人心,可因為是「隨筆」,就這樣拖拖拉拉,現在才開始說想說的話。
上週某一天傍晚,褚小英去收衣服時,發現一個蜂窩,就長在掛衣架的鐵棍子上面,靠在邊邊,大小好像一個賣20元的蘋果。天啊!真是景觀,不是一天兩天可以長成的「果實」捏,為什麼都沒看到?「假裝」不小心,用「兔」衣服的竹竿碰一下,娃!鑽出五六隻大黃蜂來張望,褚小英害怕了,趕快躲進屋子,過了好幾分鐘,才「若無其事」的去收衣服,還感覺著自己的心跳過速,心裡「毛毛」滴。
大黃蜂飛行,這一件事是可以作曲的,褚小英真怕大黃蜂飛進屋子裡來,書上說,那種蜂比較溫柔,不是虎頭蜂;不過,總是如鯁在喉,褚小英站在門邊用「兔」衣服的竹竿再去「兔」那個蜂窩,蜂兒們飛走啦!蜂窩「碰」一聲掉下來!王葛格跑來看,叫褚小英「入來」,他說:「很危險捏,不要開玩笑!」王葛格告訴媽咪:凡是房子有鳥築巢,有蜂築巢,都是吉相。褚小英不是那麼小器的人,捨不得給它們做個窩,是想到安全的問題呀!王把拔說,這哪是有想到安全的問題?蜂窩,必須消防隊員全副武裝,才能「摘」,「你呀!不驚死嗎?」
蜂窩掉下來不到三天,大黃蜂們又在原位重新築巢了,褚小英一日看三回,看那個新窩漸漸長大(舊窩在長螞蟻)。在《太上感應篇》中,「…射飛逐走,發蟄驚棲,填穴覆巢,…」都像殺生,都是惡行,都會殃及子孫的。接下來,不知道該怎麼辦了?大黃蜂的家明明是違章建築,可是他們不知道,褚小英也無從告訴他們。古人有「愛鼠常留飯,憐蛾莫點燈」的明訓,褚小英家的剩飯放冰箱,老鼠是吃南僑水晶肥皂長大的,這不要緊,這些新來投靠的朋友住下來之後,要不要種種花呢?種哪裡呀?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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