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這個觀念還是真的很容易讓人啼笑皆非.我們往往把擁有和佔有混為一談,父母親「有」兩個小孩,意思是這對夫妻生育了兩個小孩;但是對於小孩的一切,並不是父母親所有的.
中國人的父母親很容易就將孩子當成是自己的所有物,要孩子這樣那樣,依照父母的意思過日子.但是,仔細想想,擁有不是佔有,孩子的人生畢竟是孩子的,父母親是不可能替孩子過生活的.假設,孩子犯了罪,到底是誰要去坐牢?父母親即使再怎麼覺得和他們有關,他們或許真的有責任,但是這都還是孩子的事,因為那是孩子的人生.
那天,經過一家幼稚園的門口,前面寫著「母以子貴」四個大字,我看了不禁倒抽一口冷氣,想想現在都什麼時代了,還在宣揚母以子貴的想法?這就讓我想起前幾天和媽媽的對話:
「到底妳生我們的目的是什麼?」
「老了有依靠,你們來養我啊!」
「你們真的需要我們小孩來養嗎?」
媽想了一下,說:
「其實也不用,我們兩都有退休金,也有保險.」
我沒再說話.
「好吧!我知道了,我不會再要求你們照我的意思過日子,我就好好和你爸爸去過我們的吧!」
三字經裡面說,養不教,父之過.小孩怎麼樣不好,都是做父母親的錯.父母親一有了小孩,隨之而來的就是小孩錯自己就有過錯.難怪爸媽老是盯著我,妳不可以這樣那樣,妳該這樣那樣…然後我們就學到這些,擁有關係就是承擔義務和重擔.
於是對自己的愛人也開始:你應該這樣那樣,你不可以這樣那樣.對工作的夥伴也是一樣:你應該這樣那樣,你不可以這樣那樣。對下屬更是:你應該這樣那樣,你不可以這樣那樣.
老天,我們每個人不是一個完整的個體嗎?我們不能為自己的人生做決定嗎?我們不能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任嗎?誰需要其他的人都來告訴自己,你該如何,你不能怎樣呢?
當我們開始「擁有」或甚至準備開始一段關係的時候,就先設定了對方要怎麼樣的行為舉止才是得宜的,然後決定他是否「適合」我。這很像是挑食的小孩在說:「我要這一塊蛋糕,但是我不要上面的櫻桃和奶油.」
而生命的服務生卻會回答:
「真是抱歉,請看清楚,這不是櫻桃和奶油,這也不是一塊蛋糕,這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和你一模一樣.如果你想要拿掉他身上的櫻桃和奶油,那你覺得他要從你身上拿掉的是什麼呢?」
擁有就是去認識去欣賞完整的這個人,這件事,這個物品,從而在互動的過程中學習.而佔有是任意由自己來決定這個人該如何,這件事該如何,這個物品該如何.最終,我們不可能佔有任何人、事或物,即使是那小小的墓地,對我們來說都已經不代表任何意義.
我擁有我的貓嗎?不,我想是它真正擁有我.它欣賞我比我欣賞它要來得全然.
Text / photo by Charlie
【特別介紹】我們家喵咪叫Derrida, 德希達,和解構主義大師Jacques Derrida同名。她會說話會笑,不愛睡在我們為她準備的小屋子,她小姐性喜自由,愛出外蹓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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