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acques Derrida先生的解構理論,
解構必須從本質開始,而在本質裡又要先理清『什麼是』與『什麼不是』,
既然無法清楚具體的定義幸福,那就來說說什麼是不幸福吧...
兩個人因為無法溝通而爭執,因爭執而感到失望、悲傷,
或者因為兩個人對對感情的期待,卻發現期待根本就不是這麼一回事,
或者在一起生活後,發現無法忍受躺在身旁的累倒就昏睡的情人,
或者因為對方沒有在2月14日送上一份生日禮物和一份情人節禮物...(笑),
這個List可以列上三天三夜,但繼續在一起的理由只有一個,那就是愛。
我常常笑查理說,她真的很幸運可以遇到現在的我,
以前跟我談戀愛是很辛苦的,
我總是覺得對方有責任要讓我幸福,對方有責任要創造我要的幸福,
要結婚要先賺到一棟有兩個車庫的房子,加上一人一部車,
還要用好的吃好的玩好玩的,
什麼都是對方的責任,而我只需要等著享受結果,
這其實有點灰姑娘心態,等待著一個王子來解救,然後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想當然爾,這樣的感情早註定會無疾而終,
因為我認定了只有當對方來滿足我的需要,這才是幸福,
更因為我將幸福的權利交付在對方身上。
而這兩年,我開始重新將幸福的權利交還給自己,
我感受到愛的時候,不再是因為對方做了什麼或沒做什麼,
也不再要求自己去符合對方的期待,
更不再去看對方是否照著我的期望,
自然地,轉化了關係中不平衡的對應,
兩個人只是往一個共同的生活目標而努力,
我也不擔心兩個人步調的不一致會產生問題,也不再看她的停滯或我的低落,
兩個人同時是以情人/朋友/家人的角色相互扶持,
而幸福就是這麼開始的。
當關係中兩個人為對方的付出是有期待/目的時,
那種付出很容易就會變質為犧牲自己來符合對方期望,
這就好比說,我努力考了一百分就應該有獎賞,
又或者就根源出與期待不同的失望與痛苦,
就好像如果沒有考一百分,那我就令對方失望而不值得被愛。
相愛的兩個人不斷地磨合彼此,如此週而復始,愛就開始變質了,
發現變質時,其實還是會想要繼續努力,
這時候的愛,就好像過了保存期限一天的牛奶,
丟了不是,留著也不會喝,
而一直到爭執到冷淡,兩個人心力交瘁,
這時候的愛,就好像是過了保存期限一星期的牛奶,
可以順理成章地丟了,因為牛奶已經發酸了,不丟都不行,
到這個時候,愛情已死,無所謂愛與不愛了。
要保存愛情的新鮮,還是得有適當的溫度,
喝膩了牛奶的單調,就加點咖啡當Latte吧....
怎麼喝都好,就是別喝發酸的牛奶,
而我把這個稱為愛情牛奶理論。
有一個朋友曾經跟我說過她談感情的原則,
如果在一件事上爭執過三次,還是沒有共識,那她就會放棄爭執,去調適自己,
原因是,她不要感情浪費在不必要的爭執中,如果還要愛,就開開心心地愛,
兩個人在一起,本來就有很多必須共同去學習與面對的事件,
有時候,當感情走到一個瓶頸,我們很容易就開始想要逃想要放棄,
又或者忽然發現這世界上最大的錯誤便是當初決定愛上一個人,而這個人不是對的人,
當初的開心熱情,是因為愛,而瓶頸裡的無力又悲傷其實也因為愛,
因為擺脫不了卻又不想放手,交相矛盾地讓人開始感到不幸福,
越是一直看這些感情的問題,越是要努力去解決,就只是造就兩個人之間更大的無力,
既然日子都還是要過,就過的精彩過的開心,
那麼如果可以將這一切的錯誤從記憶裡消除,一切就會恢復原狀了嗎?
我倒不以為,因為人生從來就沒有重新來過這件事,
就算按了1000001次Delete鍵,心裡的糾葛還是殘酷地歷歷鮮明。
所以幸福是什麼呢?
是一口氣看完一本書,是喝一杯有著細緻奶泡的咖啡,
是在某家店意外地聽到自己喜歡的音樂,是走路時忽然記起朋友的笑臉,
是沒有理由的開心,是一星期採買一次餵養靈魂的花,
是去生活去感動,是去發現去創造,是去冒險去堅持,
是讓自己自由。
曾經,幸福對我而言只是一種錯覺,
再美好都會消逝,會退色;
而開始能感覺到幸福是,
因為我開始願意去創造我要的幸福。
Text by Cl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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