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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2012年11月24日  下午5:32


幫老師買雞排    男童遭車撞救回(Yahoo新聞)


新聞內容大概是這樣的,一位國小六年級的學生,安親班的老師叫他出去買雞排,結果過馬路的時候被轎車撞上,金過醫院救治之後撿回一條命。

可是,這位男童的媽媽說了一句很重要的話,表示兒子是唯一的獨生子,從來不敢讓她獨自過馬路。
警方也表示了,男童是缺乏路權觀念,站在馬路中間被轎車擦撞....

我相信各位一定會覺得匪夷所思,一個都已經國小六年級的男生,媽媽說從來不敢讓他獨自過馬路???
那上國中怎麼辦?連過馬路都要別人教?

在這邊我要澄清,我國小二年級開始就一個人走路上下學了,只有之前在讀安親班的時候有被我爸的野狼125載過幾次而已,現在上高中之後一樣走路上學,下雨天也是。

對於那些,上下學常常被爸媽騎車或開車載的學生,我建議如果路程不遠的話,能走路就盡量走路,一方面可以鍛練體能,一方面可以增長對交通法規的認知,以及遇到突發交通狀況的反應等等,都算是很重要的安全教育。


有些人提倡教小孩要身教,我可以非常肯定的說,這是對的。

請看一下一位網友的留言吧:

麥可‧張  •  13小時前
家長:我送個好好的孩子去安親班,回來是受傷的,找出個人來負這責任。我花錢,為何沒辦法給我一個品學兼優+溫良恭儉讓+不破皮不受傷的孩子?

答:因為孩子並非一成不變的商品,他是生命,需要犯錯、需要摸索碰撞、需要受點傷,然後才能真正長大。如果不想他變成一個撞車也無所謂的少爺、被拒絕就拿刀捅對方的自我中心主義者,還是得請家長:適度放手,讓他去探索。


這位網友說的非常正確,小孩子小時候一定要受傷過,以後才會知道原來這個叫做危險。

不管是男生、女生都一樣,不能太寵,一定要讓他小時候流過血、流過汗,才是真正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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