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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乃
乃乃的胡思亂想 曾經丟掉的,要努力找回來, 並拾起好好使用, 因為那是我最後的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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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乃 的留言板
2008年
2007年
我要留言
潔妞
留言主題:放炸彈中
點名規則:
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 Blog 寫下自己的答案,
然後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仍然組成 20 個問題。
傳給其他 8 個人,列出其他 8 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
還要到這 8 個人的 Blog 裏留言通知對方→你被點名了…
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
這 8 個人要在自己的 Blog 裏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並且再傳給其他 8 個人,
讓遊戲繼續下去,不得回傳。被點到名字的人將會得到大家的祝福,
並且所有美好的願望都會在不久的將來實現。
- - - - 開始 - - - - -
01. 你認為分手後的男女朋友還能做普通朋友嗎?
A:
02. 最近最鬱悶的事?
A:
03. 擬現再最想做的一件事情?
A:
04. 最近最快樂的事情是什麼?
A:
05. 遇到機車的同事,你會怎麼辦?
A:
06. 最喜歡什麼樣的異性
A:
07. 說出點你名的人的 3 個優點。
A:
08. 最討厭什麼動物
A:
09. 你是民進黨還是國民黨(一定要說不然被卡車輾過)?
A:
10. 你覺得什麼樣的男人最討厭?
A:
11. 你(妳)現在最想做的事?
A:
12. 愛情、親情和友情你最重視哪個?
A:
13. 忘記一個人需要用多久的時間?
A:
14.18歲的生日,你怎麼過?
A:
15. 會跟說話賤的人做朋友嗎?
A:
16.最不能忍受你的另一半做什麼事~讓你會很討厭?!
A:
17. 朋友眼中怎麼看你自己??
A:
18. 你最痛很自己哪一點?
A:
19. 當你知道你要開始寫點點名時的感想?
A:
20. 2008年的希望?
A:
| 2008-04-25 13: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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