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瓶中的乾燥劑
根據美國國家藥典(USP)規定,藥品一旦開瓶,瓶內
所附的棉花和乾燥劑就必須立刻丟棄,否則它們會因
吸附水氣,成為藥瓶內的一項污染源!
藥瓶內的棉花和乾燥劑,在開瓶後就必須立刻丟棄,
否則可能吸附水氣,讓水氣留在藥瓶內,反而易使藥
品潮濕變質,而香港人對這個常識相當缺乏。
藥瓶未開封前放置棉花的用意有二:一是避免運送過
程的碰撞,讓藥品粉化;二是阻止水氣進入。乾燥劑
則是防止若有少量水氣進入藥瓶時,可將其吸附。但
藥瓶一旦開封,這兩個「幫手」反而會變成吸附水氣
的「兇手」,最好把它們丟掉,別繼續放在藥瓶裡。
藥品怕光、潮濕、高溫,一旦開封後,最好能夠放在
乾燥箱內,是最理想的保存方式。最忌放在浴室、廚
房等地方,這些潮濕的場所容易使藥品壞得快。有些
民眾喜歡把藥品冰在冰箱內,不過,除非是強調需要
冷藏的特殊藥品,一般藥品並不建議放冰箱;因一旦
拿出來服用,忘了放回去,更容易潮濕。
還要提醒的是,藥品開封後最好盡速服用,不要長期
存放。要注意的是,藥瓶上標示的保存期限是「未開
封」狀態下的期限,一旦開封後,保存期限就會縮
短;因此,吃不完的藥別因為怕浪費而留下來,因為
吃了變質藥品不但不會治病,還可能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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